什麼是自然壟斷?
自然壟斷是一種壟斷類型,通常由於高昂的啓動成本或在特定行業開展業務的強大規模經濟而存在,這可能會給潛在競爭者帶來巨大的進入壁壘。具有自然壟斷地位的公司可能是某個行業或地理位置的產品或服務的唯一提供者。自然壟斷可能出現在需要獨特原材料、技術或類似因素才能運作的行業。
概要
- 自然壟斷是一種由於特殊情況而產生的壟斷,在這種情況下,高昂的啓動成本和顯着的規模經濟導致只有一家公司能夠在特定地區有效地提供服務。
- 具有自然壟斷地位的公司可能是某個行業或地理位置中唯一的供應商或產品或服務。
- 當一家公司能夠以低於任何潛在競爭對手的成本提供產品或服務時,允許自然壟斷,但通常受到嚴格監管以保護消費者。
理解自然壟斷
當一家公司在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方面比多家公司更有效率時,也會出現自然壟斷。這方面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是輸電業務,一旦建立了一個電網來爲社區中的所有家庭提供電力,那麼建立第二個冗餘電網來競爭是沒有意義的。
顧名思義,自然壟斷隨着時間的推移成爲壟斷,由於市場條件,沒有任何可能扼殺競爭的不公平商業行爲。一些壟斷企業通過串通、兼併、收購和敵意收購等手段獲取不公平優勢。串通可能涉及兩個競爭對手合謀通過協調定價或提高價格來獲得不公平的市場優勢。
自然壟斷是如何發生的
相反,自然壟斷以兩種方式發生。首先,當一家公司利用行業的高進入壁壘在其業務運營周圍建立“護城河”或保護牆時。高進入壁壘通常是由於購買固定資產所需的大量資本或現金,這些固定資產是公司需要運營的有形資產。
第二個是大規模生產比小規模生產更有效率,一個大型生產商就足以滿足所有可用的市場需求。由於成本較高,小規模生產者根本無法與規模較大、成本較低的生產者競爭。
在這種情況下,單一大生產者的自然壟斷也是生產相關商品的最經濟有效的方式。這種自然壟斷不是由於大規模的固定資產或投資,而是簡單的先發優勢、集中信息和決策的收益增加或網絡效應的結果。
自然壟斷的類型
當一家公司能夠以比任何潛在競爭對手更低的成本提供產品或服務,並且以能夠服務於整個市場的數量供應產品或服務時,自然壟斷是被允許的。由於自然壟斷有效地利用了一個行業的有限資源,爲消費者提供最低的單價,因此在許多情況下,自然壟斷是有利的。
例如,公用事業行業是一種自然壟斷。公用事業壟斷企業向全國城鎮提供供水、下水道服務、電力傳輸和能源分配,例如零售天然氣傳輸。與建立公用事業工廠及其產品的分銷相關的啓動成本是巨大的。因此,資本成本對潛在競爭者具有很強的威懾作用。
此外,社會可以從公用事業作爲自然壟斷者中受益。多家公用事業公司是不可行的,因爲每個競爭對手都需要多個配電網絡,例如下水道、電線杆和水管。由於公用事業作爲自然壟斷企業在經濟上是明智的,因此政府允許它們存在。但是,該行業受到嚴格監管,以確保消費者獲得公平的定價和適當的服務。
自然壟斷的另一個例子是鐵路公司。鐵路行業是政府資助的,這意味着他們的自然壟斷是被允許的,因爲它更有效率,而且幫助它蓬勃發展符合公衆的最大利益。此外,鑑於所需的獨特資源,例如鐵軌、火車站的土地及其高成本結構,該行業無法支持兩個或多個主要參與者。
然而,僅僅因爲一家公司以自然壟斷的方式運作並不明確意味着它是該行業中唯一的公司。該公司可能在該國的一個地區擁有壟斷地位。例如,有線電視公司通常是以區域爲基礎的,儘管該行業已經進行了整合,從而產生了全國性的參與者。
自然壟斷的更現代例子包括社交媒體平臺、搜索引擎和在線零售。 Meta(前身爲 Facebook)、谷歌和亞馬遜等公司已經建立了對各種在線服務的自然壟斷,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處理大量數據和信息所涉及的先發優勢、網絡效應和自然規模經濟。與傳統公用事業不同,迄今爲止,這些類型的自然壟斷在大多數國家幾乎不受監管。
重要的
當一個行業或地理位置只有一家公司或服務提供商是有效的時,通常存在自然壟斷。
自然壟斷的例子
擁有自然壟斷地位的公司有時可能會通過限制商品供應、抬高價格或通過價格以外的破壞性方式發揮其權力來利用這些好處。
例如,公用事業公司可能會試圖提高電費,以爲業主或高管積累過多的利潤。或者,互聯網服務平臺可能會利用其對信息、在線互動和商業的壟斷力量,對人們可以在網上看到、說或銷售的內容施加不當影響。對自然壟斷的監管通常是爲了保護公衆免受自然壟斷的濫用。
在普通法下,許多自然壟斷企業作爲公共承運人經營,其業務被認爲存在壟斷濫用風險,但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就可以開展業務。公共運營商通常需要在不限制供應或歧視客戶的情況下允許對其服務進行開放訪問,作爲回報,他們可以作爲壟斷企業運營,並保護他們免受客戶潛在濫用的責任。
例如,固定電話公司必須在其領土內向家庭提供電話服務,不得根據個人電話交談的方式或內容進行歧視,並且如果他們的客戶通過撥打惡作劇電話濫用服務,則通常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大多數政府允許的自然壟斷的情況下,每個地區都有監管機構作爲公衆的監督者。公用事業通常由國營公用事業部門或公共委員會監管。美國交通部對鐵路旅行的安全負有廣泛責任,而美國能源部則負責石油和天然氣行業。
到目前爲止,美國還沒有類似的機構被授權對技術和信息壟斷企業進行類似的監管,也沒有將它們作爲公共運營商進行管理,儘管這可能是未來的一種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