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流貼現法的基本原理是:企業的價值基於它產生現金流的能力和現金流的不確定性。任何資產的價值都受以下三個要素的影響:資產能產生多少現金流,這些現金流是什麼時候產生的,以及與產生這些現金流相關的不確定性。
現金流貼現法主要包括如下四個步驟。
在具體使用中,作爲最基礎和最全面的價值評估方法,現金流貼現法不僅能使我們得到價值評估結論,還具有以下一些重要用途。
現金流貼現法經常用於其他價值評估方法的現實性檢驗,以檢驗其他價值評估方法的結論是否具有現實合理性。
現金流貼現法有助於分析人員挖掘出哪些經濟和財務指標是價值的核心驅動因素。
現金流貼現法可以讓我們瞭解,還需要進行哪些改進,公司價值才能達到特定的水平。
現金流貼現法能幫助我們在兼併收購中評估特定的買方或賣方爲標的所要求或願意支付的價格。
現金流貼現價值與冗餘資產
在使用現金流貼現法進行價值評估時,無論是企業價值還是股權價值,其隱含的假設條件都是自由現金流是公司或股東唯一的收益來源。在通常的情況下,這種假設是完全合理的。但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能還有自由現金流以外的其他收益來源,例如處置閒置不用的固定資產等。這部分資產被認爲是冗餘資產,冗餘資產也是構成公司總價值的組成部分,它並不構成公司營運時的投資資本,在計算公司營運的投資資本時應予以扣除。
在處理冗餘資產時必須非常謹慎,因爲冗餘資產不應該對現金流的產生有任何貢獻。一個容易發生的錯誤是重複計算資產價值。如果一項資產所能產生的現金己經被計算入現金流,那麼該資產的其他可能利益就不應該再計入公司的價值。例如,如果公司的廠房正在使用中,則無論其價值增長多麼巨大,都不應再計入公司價值。另一種情況是,如果一個房產的租金收入己經計入現金流,那麼該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就不應該再計入公司總價值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