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未合併子公司?
未合併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擁有但其個別財務報表未納入所屬母公司合併或合併財務報表的公司。相反,未合併的子公司在母公司的合併財務報表中顯示爲一項投資。這通常適用於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沒有控股權的情況。
重點摘要
- 未合併子公司爲母公司所有,但其個別財務報表不包括在母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
- 未合併子公司不是其單獨的財務報表,而是作爲投資出現在母公司的合併財務報表上。
- 當母公司不控制子公司、僅具有臨時控制權或母公司的業務運營與子公司不同時,公司被視爲未合併子公司。
- 根據母公司在子公司中的股權,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或歷史成本法入賬。
- 母公司通常在未合併子公司中擁有不到 50% 的所有權。使用的會計方法取決於所有權是多於還是少於 20%。
瞭解未合併子公司
當母公司不控制子公司、暫時控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業務經營與子公司的業務存在顯着差異時,公司可被視爲未合併子公司。
根據母公司擁有的百分比,適用不同的會計處理。然而,所有權股份始終低於 50%。如果所有權股權爲 20% 或更多(但低於 50%),則母公司通常可以對子公司施加某種類型的控制。
在此,母公司將使用權益法覈算,因爲未合併子公司被視爲對子公司有表決權的股票擁有超過 20% 所有權的投資。這被稱爲有影響力的投資。在這種方法下,母公司必須在其損益表中記錄從子公司實現的任何損益。
母公司持股在20%以下且對子公司不具有控制權的,僅在資產負債表中以歷史成本或購買價格記錄投資。這被稱爲被動投資。但是,如果支付股息,即支付給股東的現金,則母公司記錄股息收入,但不記錄從子公司賺取的任何投資收入。
設立未合併子公司的原因
大多數情況下,母公司會自己創建未合併的子公司。它這樣做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創建合資企業(JV) 以與另一家公司分攤成本,或創建特殊目的公司 (SPV) 以將特殊項目的收入、成本和利潤與母公司的收入、成本和利潤分開。
當子公司或關聯實體是大型企業時,母公司的財務報表可能無法完全反映其對其業務所有附屬要素的真實風險。
雖然母公司可能對子公司沒有管理控制權,但它可能會對子公司的財務和運營交易產生重大影響。例如,跨國企業可能在另一個地區遇到政治風險。從會計的角度來看,除了對母公司財務報表的投資之外,對子公司進行會計處理可能沒有意義,但風險確實延伸到母公司的核心業務。
未合併子公司示例
例如,假設 ABC 公司在其未合併的子公司 Business XYZ 中擁有 40% 的控股權,該子公司是作爲 SPV 爲外國新建設項目創建的,該項目僅持續一年。
XYZ 全年錄得 10 億美元的利潤。由於 ABC 擁有 XYZ 20%以上(但低於 50%)的股權,其未合併子公司將採用權益法覈算。 ABC 必須在其損益表中記錄 4 億美元的收益,因爲 ABC 擁有 40% 的股份並對 XYZ 施加一定的控制權。此外,ABC 需要記錄資產負債表上列出的初始投資價值增加 4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