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借款總協議 (GAB)?
“借款總協議”(GAB) 一詞是指針對十國集團(G-10) 成員終止的貸款媒介。該計劃成立於1962年,允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向這些發達國家的中央銀行借款。這筆資金作爲臨時貸款提供給遭受經濟困境的國家,以便它們能夠避免危機局勢。在成員國一致認爲 GAB 的用處“減少且有限”後,GAB 於 2018 年底被逐步淘汰。
要點
- 借款總協議是十國集團國家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供的貸款媒介。
- 該計劃成立於 1962 年。
- 十國集團成員國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存入資金,供陷入經濟困境的國家使用。
- 參與者同意讓該計劃在 2018 年底失效,因爲它不再有用。
- 新借款安排成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主要籌款工具。
瞭解借款總協議 (GAB)
借款總協議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62年制定的一項計劃。它依賴於十國集團的合作,十國集團由世界上最強大的11個經濟體組成,包括比利時、加拿大、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荷蘭、瑞典、英國、美國和瑞士則扮演次要角色。
GAB 是一項長期協議,允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向這些國家借款,以幫助其他陷入經濟困境的國家。面臨可能阻礙經濟增長或損害國際貨幣體系的金融困難的國家可以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尋求補充流動性。反過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依靠 GAB 提供的資金來幫助那些需要資金的人。
作爲 2018 年中期,GAB 允許 IMF 向有需要的成員國提供高達 240 億美元的補充貸款(截至 2017 年 12 月該數字保持不變)。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安排,提供了更多資金來幫助避免對金融體系穩定構成威脅的事件。對 GAB 等計劃的需求源於 20 世紀 60 年代英國和美國出現的國際收支(BOP) 問題,以及最近新興市場經濟體(尤其是拉丁美洲和亞洲)面臨的障礙。
GAB自成立以來僅啓動了十次。自 1983 年以來,其規模一直沒有變化。雖然它會定期更新,但參與者指出,GAB 的重要性有所下降,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行董事會則表示,該計劃的實用性逐年下降。鑑於所有這些,執行董事會決定在 2017 年不再續簽 GAB,並於 2018 年 12 月 25 日逐步淘汰。
直到 1983 年,只有組成 G-10 的 11 個國家才能參加 GAB,後來該計劃擴大到非參加國。
GAB 的優點和缺點
支持者認爲,小國時常需要的只是增加流動性,以實施正確的政策,推動當地經濟恢復擴張。通過 GAB,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幫助成員國在自然災害後恢復出口,並在必要時恢復投資者信心。它還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能夠限制與不穩定有關的問題,如果不加以控制,這些問題可能會蔓延到其他國家。
不過,並非所有人都認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具有積極影響。一些人認爲,該組織助長了糟糕的政策決策,併爲無能的政府領導層提供了後盾。另一個批評是,貸款最終流向工業化國家的金融機構,償還銀行家 因爲他們在新興市場的投資糟糕且風險很大。
貸款的附加條件也受到質疑。正如其對希臘的三項救助一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要求採取緊縮措施,但這些措施充其量也不能直接幫助陷入困境的國家的公民。一些人認爲,這些術語延長了經濟苦難,加劇了貧困,並再現了殖民主義結構。
優點
爲較小國家提供流動性增加
允許參與國快速啓動經濟
限制不穩定因素,防止其蔓延到其他國家
缺點
導致糟糕的政策決策,同時導致無能的政府領導
獎勵發達國家銀行家的低風險賭注
附帶可能延長經濟困難的條款和條件
GAB 與 NAB
新借款安排 (NAB) 於 20 世紀 90 年代末推出,成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貸款的主要籌款工具。它於 1995 年墨西哥金融危機爆發後首次提出。在此期間,人們越來越擔心未來需要更多的資源來充分應對經濟衰退。
因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十國集團和其他財力雄厚的國家進行了接觸,商討制定一項新的融資安排,將 GAB 下的可用金額增加一倍。 NAB 於 1998 年正式啓動,同年 GAB 最後一次啓動。從那時起,只有在資金更充足的 NAB 被拒絕的情況下,GAB 才能啓動。
與 GAB 一樣,NAB 是 IMF 與某些國家之間的一套信貸安排。他們的主要區別在於會員數量。 GAB 的參與者人數有限,而 NAB 則有 40 名參與者。 2021 年至 2025 年間,NAB 的總額定爲 5210 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