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度交易?
过度交易是指经纪人或个人交易者过度买卖股票。两者都是完全不同的情况,并且具有非常不同的含义。
重点
- 当经纪商为他们的客户账户过度交易以产生佣金时,过度交易是一种被禁止的做法。
- 个人专业交易员也可能过度交易,但此类活动不受 SEC 监管。
- 通过遵循自我意识和风险管理等最佳实践,个人可以大大降低过度交易的风险。
了解过度交易
个人交易者,无论是为自己工作还是受雇于金融公司的交易台,都将有关于他们可以承担多少风险的规则(包括他们适合进行多少笔交易)。一旦他们达到这个限制,继续交易就是不健全地这样做。尽管此类行为可能对交易者不利或对公司不利,但外部实体并未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监管。
然而,当经纪人纯粹为了赚取佣金而代表投资者过度买卖股票时,经纪人就会过度交易。过度交易,也称为搅动,是证券法禁止的行为。投资者可以观察到,当他们的交易频率对其投资目标产生反作用时,他们的经纪人一直在过度交易,从而导致佣金成本持续走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可观察到的结果。
过度交易的发生可能有多种原因,但它们都有相同的结果:投资表现不佳,但以增加经纪人费用为代价。众所周知,这种做法发生的一个原因是经纪人被迫将新发行的证券置于公司的投资银行部门承销的情况下。
例如,如果每个经纪人能够为他们的客户获得一定的新证券分配,他们可能会获得 10% 的奖金。这种激励措施可能没有考虑到投资者的最佳利益。投资者可以通过打包账户保护自己免受过度交易(或搅动)——一种以统一费率管理的账户,而不是对每笔交易收取佣金。
个体交易者通常在长期连续亏损中遭受重大损失或多次较小损失后过度交易。为了收回资金,或在一系列亏损交易后寻求“报复”市场,他们可能会尽可能努力地弥补利润,通常是通过增加交易的规模和频率。虽然这种做法通常会导致交易者表现不佳,但 SEC 并不规范这种行为,因为它是在交易者自己的账户上进行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将过度交易(搅动)定义为客户账户中的过度买卖,经纪人控制该账户以产生增加的佣金。过度交易的经纪人可能违反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操纵和欺骗行为的规则 15c1-7。
金融业监管局(FINRA) 根据规则 2111 管理过度交易,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 根据规则 408(c) 禁止这种做法。认为自己是流失受害者的投资者可以向 SEC 或 FINRA 提出投诉。
投资者过度交易的类型
只能通过自我监管来减少自己账户的过度交易。以下是投资者可能参与的一些常见过度交易形式,并开始了解每种形式可以提高自我意识。
- 全权委托过度交易:全权委托交易者使用灵活的头寸规模和杠杆,并且不建立改变规模的规则。尽管这种灵活性可以有其优势,但通常情况下,它被证明是交易者的失败。
- 技术性过度交易:对技术指标不熟悉的交易者经常将其作为进行预定交易的理由。他们已经决定采取什么立场,然后寻找可以支持他们决定的指标,让他们感觉更舒服。然后他们制定规则,学习更多指标,并设计一个系统。这种行为被归类为确认偏差,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导致系统性损失。
- 霰弹枪过度交易:渴望行动,交易者经常开发“霰弹枪爆炸”方法,购买他们认为可能是好的任何东西。散弹枪式过度交易的一个明显迹象是多个小头寸同时开仓,交易者没有一个具体的计划。但是,通过回顾交易历史,然后询问当时为什么进行特定交易,可以做出更明确的诊断。霰弹枪交易者将很难为这个问题提供一个具体的答案。
防止过度交易
交易者可以采取一些步骤来帮助防止过度交易:
- 锻炼自我意识:意识到自己可能过度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采取措施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对交易活动的频繁评估可以揭示表明投资者可能过度交易的模式。例如,每月交易数量的逐渐增加可能是问题的明显迹象。
- 休息一下:过度交易可能是由于投资者觉得他们必须进行交易。这通常会导致进行的交易不太理想,从而导致亏损。从交易中抽出时间可以让投资者重新评估他们的交易策略,并确保他们符合他们的整体投资目标。
- 创建规则:为进入交易添加规则可以防止投资者下达偏离其交易计划的订单。可以使用技术或基本面分析或两者结合来创建规则。例如,投资者可能会引入一条规则,只允许他们在 50 天移动平均线最近超过 200 天移动平均线并且股票的收益率高于 3% 时进行交易。
- 致力于风险管理:无论交易的系统或时间框架如何,进行严格头寸规模管理的交易者往往会胜过那些不这样做的交易者。管理个人交易的风险也将分散大幅回撤的可能性,从而减少这种情况下的心理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