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交易員在市場中下達了一份限價買入指令,就等同於他向市場開出了一份不帶任何權利金的賣出期權。同樣的,下達限價賣出指令的交易員相當於是開出了一份免費的買入期權。除了上面談到的期權權利金之外,下達限價指令的交易員還面臨着被信息更爲靈通的交易者“利用”的風險。比如,限價交易者(limit trader)提交了一份以$30.00買入某種證券的限價指令,而另外一個消息靈通的交易者得知,$30.00是一段時間之內該證券所能達到的最高價格。這個消息靈通的交易者將抓住機會,將證券賣給限價交易者,從而讓限價交易者處於不利地位。
儘管限價指令交易看上去不是那麼有利可圖,但是卻十分興旺。現在大部分交易所提供限價指令交易功能,並且基於限價指令的交易所替代平臺也取得了飛速的發展。交易所和電子通信網絡能夠吸引到大量的限價指令交易者,這說明對很多市場參與者而言,限價交易還是能給他們帶來收益的。
Handa和Schwartz( 1996)研究了限價指令交易者—也稱爲流動性交易者(liquidity trader)——的盈利狀況。他們發現相對於市價指令策略而言,限價指令策略能夠獲得一定的經濟租金(eeonomic rent)。Handa和schwartz(1996)發現,買入限價指令策略讓交易者平均每次交易可以獲得0.1%-1.6%的權利金,具體的數值與限價指令策略的類型有關。Handa和Schwart(1996)考慮了四種買入限價指令策略:分別是買入限價低於市價0.5%,1%,2%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