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另類交易系統 (ATS)?
另類交易系統 (ATS) 是一種比交易所監管更寬鬆的交易場所。 ATS 平臺通常用於匹配其訂戶之間的大宗買賣訂單。在美國使用最廣泛的 ATS 類型是電子通信網絡(ECN)——自動匹配市場上證券買賣訂單的計算機化系統。
重點摘要
- 另類交易系統 (ATS) 是匹配大型買賣交易的場所。
- 它們不像交易所那樣受到嚴格監管。
- ATS 的示例包括暗池和 ECN。
- SEC 監管 ATS 爲這些交易場所建立了監管框架。
瞭解另類交易系統 (ATS)
ATS 佔全球公開交易問題的大部分流動性。它們在歐洲被稱爲多邊貿易設施、ECN、交叉網絡和呼叫網絡。 大多數 ATS 註冊爲經紀交易商而非交易所,並專注於尋找交易對手方。
另類交易系統 (ATS) 是美國和加拿大使用的術語。在歐洲,它們被稱爲多邊貿易設施。
與一些國家交易所不同,ATS 不制定管理訂戶或紀律訂戶行爲的規則,除非將他們排除在交易之外。它們對於提供獲取流動性的替代方法很重要。
機構投資者可以使用 ATS 來尋找交易對手,而不是在全國證券交易所交易大宗股票。由於 ATS 交易不會出現在國家交易所訂單簿上,因此這些行爲可能旨在隱藏公衆視野中的交易。使用 ATS 執行此類訂單的好處是它減少了大宗交易可能對股票價格產生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的數據,2013 年至 2015 年間,ATS 約佔所有股票交易的 18%。這個數字比 2005 年增長了四倍多。
對另類交易系統 (ATS) 的批評
這些交易場所必須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批准。近年來,監管機構針對違反客戶訂單流交易或使用機密客戶交易信息等違規行爲加強了對 ATS 的執法行動。這些違規行爲在 ATS 中可能比在國內交易所更常見,因爲 ATS 面臨的法規較少。
暗池
有興趣在股票中建立大量頭寸的對沖基金可能會使用 ATS 來阻止其他投資者提前購買。用於這些目的的 ATS 可稱爲暗池。
暗池需要通過在私人交易所執行的機構訂單在 ATS 上進行交易。有關這些交易的信息大多不向公衆提供,這就是它們被稱爲“黑暗”的原因。大部分暗池流動性是由遠離中央證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創造的,並由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投資銀行)進行。
儘管它們是合法的,但暗池的運作透明度很低。因此,暗池以及高頻交易(HFT) 經常受到金融業人士的批評;一些交易員認爲,這些因素給股市中的某些參與者帶來了不公平的優勢。
另類交易系統 (ATS) 的監管
SEC 監管 ATS爲 ATS 建立了監管框架。 ATS 符合聯邦證券法對交易所的定義,但如果 ATS 在交易法規則 3a1-1(a) 規定的豁免下運營,則無需註冊爲國家證券交易所。要在此豁免下運行,ATS 必須符合 ATS 規則 300-303 中的要求。
爲遵守 ATS 法規,ATS 必須註冊爲經紀自營商,並在開始運營前以表格 ATS 向委員會提交初始運營報告。 ATS 必須提交對錶格 ATS 的修訂,以通知其運營的任何更改,並且如果它關閉,則必須在表格 ATS 上提交停止運營報告。使用 ATS 表格提交報告的要求在 ATS 規則 301(b)(2) 中。這些要求包括對賬簿和記錄的強制報告。
最近,已經採取措施使 ATS 更加透明。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18 年修訂了 ATS 法規,以提高此類系統的“運營透明度”。除其他外,這需要提交詳細的公開披露,以告知公衆潛在的利益衝突和信息泄露的風險。 ATS 還需要有書面的保障措施和程序來保護訂戶的交易信息。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式將另類交易系統定義爲“任何組織、協會、個人、羣體或系統 (1),其構成、維持或提供市場或設施以將證券買賣雙方聚集在一起或以其他方式執行就證券而言,通常由證券交易所根據《交易法》第 3b-16 條規定執行的職能;和 (2) 不 (i) 制定管理訂戶行爲的規則,但此類訂戶的行爲除外。在此類組織、協會、個人、羣體或系統上進行交易,或 (ii) 紀律訂戶,但被排除在交易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