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附帶權益?
附帶權益是私募股權、風險投資和對沖基金的普通合夥人所賺取的利潤份額。附帶權益是基於其角色的普通合夥人,而不是對基金的初始投資。作爲績效費,附帶權益使普通合夥人的報酬與基金的回報保持一致。附帶利息通常只有在基金達到稱爲最低迴報率的最低迴報時纔會支付。附帶權益通常有資格被視爲按低於普通收入的稅率徵稅的長期資本收益。
附帶權益如何運作
附帶權益是普通合夥人的主要報酬來源,通常相當於基金回報的 20%。普通合夥人將其收益轉嫁給基金經理。
許多普通合夥人還收取 2% 的年度管理費。與管理費不同,附帶權益只有在基金達到預先約定的最低迴報時才能獲得。
如果基金表現不佳,附帶權益也可能被沒收。例如,如果基金的目標是年回報率爲 10%,但在一段時間內僅回報率爲 7%,則被稱爲有限合夥人的投資者可能有權根據其投資協議條款“收回”支付給普通合夥人在基金關閉時彌補差額。儘管回撥條款不是行業標準,但它已被用來爭論附帶權益不應作爲普通收入徵稅。
普通合夥人薪酬的附帶權益部分通常在數年內歸屬。
附帶權益長期以來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政治問題,被批評爲允許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確保降低稅率的“漏洞”。
附帶權益的徵稅
持有超過三年的投資的附帶權益需繳納長期資本利得稅,最高稅率爲 20%,而普通收入的最高稅率爲 37%。
批評者認爲,對附帶權益徵稅,因爲長期資本收益允許一些最富有的美國人不公平地推遲和降低大部分收入的稅收。
現狀的捍衛者認爲,稅法對附帶權益的處理與其對“汗水股權”商業投資的處理相當。
根據 2017 年《減稅和就業法案》,將相關附帶權益視爲長期資本收益所需的投資的最短持有期從一年增加到三年。美國國稅局 (IRS ) 於 2021 年發佈了與該規定相關的複雜規則。
然而,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基金的持有期通常爲 5 至 7 年。國會中的一些人提議要求每年報告作爲普通收入的即時稅收的估算附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