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企業對消費者 (B2C)?
企業對消費者 (B2C) 一詞是指在企業與作爲其產品或服務的最終用戶的消費者之間直接銷售產品和服務的過程。大多數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公司可以稱爲 B2C 公司。
B2C 在 1990 年代後期的網絡繁榮期間變得非常流行,當時它主要用於指通過互聯網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在線零售商。
作爲一種商業模式,企業對消費者與企業對企業(B2B) 模型有很大不同,後者指的是兩個或多個企業之間的商業。
重點摘要
- 企業對消費者是指企業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過程,沒有中間人。
- B2C 通常是指通過互聯網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的在線零售商。
- 在線 B2C 對傳統零售商構成了威脅,傳統零售商通過加價獲利。
- 然而,亞馬遜、eBay 和 Priceline 等公司蓬勃發展,最終成爲行業顛覆者。
瞭解企業對消費者 (B2C)
企業對消費者 (B2C) 是最受歡迎和廣爲人知的銷售模式之一。 Michael Aldrich 於 1979 年首次利用了 B2C 的概念,他將電視作爲接觸消費者的主要媒介。
B2C 傳統上指的是商場購物、在餐廳外出就餐、按次付費電影和電視購物節目。然而,互聯網的興起以電子商務或通過互聯網銷售商品和服務的形式創造了一個全新的 B2C 商業渠道。
儘管隨着投資者對該行業的興趣減少和風險投資資金枯竭,許多 B2C 公司成爲隨後的網絡泡沫破滅的犧牲品,但亞馬遜和 Priceline 等 B2C 領導者在這場震盪中倖存下來,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任何依賴 B2C 銷售的企業都必須與客戶保持良好關係,以確保他們迴歸。與企業對企業 (B2B) 的營銷活動旨在展示產品或服務的價值不同,依賴 B2C 的公司通常會在客戶中引發對其營銷的情感反應。
B2C 店面與互聯網零售商
傳統上,許多製造商將其產品出售給有實體店的零售商。零售商通過加價到支付給製造商的價格中獲利。但是,一旦互聯網出現,情況就發生了變化。出現了承諾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新企業,從而切斷了中間人——零售商——並降低了價格。在 1990 年代互聯網泡沫破滅期間,企業爲確保網絡存在而奮鬥。許多零售商被迫關門歇業。
網絡革命幾十年後,擁有網絡存在的 B2C 公司繼續在其傳統的實體競爭對手中佔據主導地位。亞馬遜、Priceline 和 eBay 等公司是早期互聯網繁榮的倖存者。他們繼續擴大他們早期的成功,成爲行業顛覆者。
在線B2C可以分爲五類:直銷商、在線中介、廣告型B2C、社區型和收費型。
數字世界中的 B2C
大多數公司通常使用五種在線 B2C 商業模式來定位消費者。
1.直銷商。這是人們從在線零售商處購買商品的最常見模式。這些可能包括製造商或小型企業,或者只是銷售來自不同製造商的產品的百貨商店的在線版本。
2. 網絡中介。這些是聯絡人或中間人,他們實際上並不擁有將買家和賣家聯繫在一起的產品或服務。像 Expedia、trivago 和 Etsy 這樣的網站屬於這一類。
3.基於廣告的B2C。該模型使用免費內容來吸引訪問者訪問網站。反過來,這些訪問者會看到數字或在線廣告。大量的網絡流量用於銷售廣告,即銷售商品和服務。一個例子是像 HuffPost 這樣的媒體網站,這是一個將廣告與其原生內容混合的高流量網站。
4. 以社區爲基礎。 Meta(前身爲 Facebook)等網站基於共同興趣建立在線社區,幫助營銷人員和廣告商直接向消費者推廣他們的產品。網站通常根據用戶的人口統計和地理位置來定位廣告。
5. 收費。 Netflix 等直接面向消費者的網站收取費用,以便消費者可以訪問他們的內容。該網站還可能提供免費但有限的內容,同時對大部分內容收費。紐約時報和其他大型報紙經常使用收費的 B2C 商業模式。
B2C 公司和移動
電子商務繁榮幾十年後,B2C 公司繼續關注一個不斷增長的市場:移動採購。隨着智能手機應用程序和流量逐年增長,B2C 公司已將注意力轉移到移動用戶上,並利用這一流行技術。
在整個 2010 年代初期,B2C 公司都在爭先恐後地開發移動應用程序,就像幾十年前他們開發網站一樣。簡而言之,B2C 模式的成功取決於消費者的胃口、意見、趨勢和慾望不斷演變。
由於採購的性質和企業之間的關係,B2B 模式中的銷售可能需要比 B2C 模式中更長的時間。
B2C 與企業對企業 (B2B)
如上所述,企業對消費者模型不同於企業對企業 (B2B) 模型。消費者購買產品供個人使用時,企業購買產品供公司使用。大型採購,例如資本設備,通常需要獲得公司負責人的批准。這使得企業的購買力比普通消費者的購買力更復雜。
與 B2C 商業模式不同,B2B 模式中的定價結構往往不同。對於 B2C,消費者通常爲相同的產品支付相同的價格。但是,價格不一定相同。企業傾向於協商價格和付款條件。
什麼是企業對消費者以及它與企業對企業有何不同?
在 1990 年代迅速流行之後,企業對消費者 (B2C) 越來越成爲一個術語,指的是以消費者爲最終用戶的公司。這與企業對企業 (B2B) 或主要客戶是其他企業的公司形成鮮明對比。 B2C 公司在互聯網上運營並在線向客戶銷售產品。亞馬遜、Meta(以前的 Facebook)和沃爾瑪是 B2C 公司的一些例子。
什麼是企業對消費者公司的示例?
當今大型 B2C 公司的一個例子是 Shopify,它爲小型零售商開發了一個平臺來銷售他們的產品並在網上接觸更廣泛的受衆。然而,在互聯網出現之前,企業對消費者是一個用來描述外賣餐廳或商場公司的術語。 1979 年,Michael Aldrich 進一步利用這個詞通過電視吸引消費者。
5 種 B2C 模式是什麼?
通常,B2C 模式分爲以下五類:直銷商、在線中介、基於廣告的 B2C、基於社區和基於費用的 B2C。最常見的是直銷模式,商品直接從在線零售商處購買。相比之下,在線中介模式將包括像 Expedia 這樣的連接買賣雙方的公司。與此同時,收費模式包括諸如 Disney+ 等服務,該服務收取訂閱費用以流式傳輸其視頻點播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