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及交易對手風險反映了當交易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時造成財務損失的可能性。比如,某A金的資產交由某經紀自營商託管,而這家經紀自營商卻破產了,這就是一個因爲交易對手破產而造成報失的例子。近年來最引人注目的交易對手破產事件莫過於2008年10月雷曼兄弟公司的倒閉。根據湯森路透的數據,雷曼兄弟倒閉後有接近3000億美元的資金在破產程序中被凍結,這將許多卓越的對沖基金推到了破產的邊緣。在組織決定提供信用額度或者接納保證金時,就會遇到明顯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度量了借款方不按照要求追加保證金的可能性,而對於結構性金融產品而言,信用風險衡量了產品支付人(或稱參考實體(reference entity)違約的可能性及其影響。
直到最近,對信用及交易對手風險的衡量仍然是委託給專業的第三方機構來完成的,它們通常使用包括情景分析和因果模型在內的統計分析方法進行評級。在這些評級機構中最爲著名的兩家,標準普爾和穆迪,在2007-2008年的信用危機中遭到猛烈抨擊,它們的評級未能有效地反映真實的信用及交易對手風險,另一方面人們也揭露了在很多情況下這些評級機構與被評級的公司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隨着信用及交易對手風險的數據變得越來越容易獲取,公司已有可能自己利用統計工具對交易對手進行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