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制度(或匯率制度)的歷史必然是國際貿易和投資以及使它們成功的努力的歷史。主權債務水平和國內生產總值(GDP)對於貨幣波動程度也很重要。匯率只是一種貨幣相對於另一種貨幣的價格。當同一地區的國家集團使用多種貨幣進行貿易時,貨幣波動可能會阻礙或促進貿易,具體取決於任何一方的觀點。
貨幣價值是一個國家經濟、貨幣和財政政策、政治以及根據可能影響其價值的事件的看法進行買賣的交易者的觀點的函數。冒着過於簡單化的風險,貨幣機制的目的是在最小摩擦的情況下促進貿易和投資的流動,或者根據國家的不同,實現更嚴格的財政和貨幣紀律(提高貨幣穩定性、充分就業和降低匯率)波動性)而不是其他情況下發生的情況。這是一體化歐盟(EU) 的目標。
當兩個或多個國家在共同貨幣當局的控制下使用相同的貨幣或通過各種方式限制其貨幣匯率時,它們就進入了貨幣制度。安排的範圍或多或少從固定制度到靈活制度。目前的貨幣錨可能是美元、歐元或一籃子貨幣。也可能根本沒有錨。
固定貨幣制度——美元化——一國使用另一國貨幣作爲交換媒介,繼承該國貨幣的信譽,但不繼承其信譽。一些例子是巴拿馬、薩爾瓦多和東帝汶。 這種方法可以實施財政紀律。
貨幣聯盟(或貨幣聯盟):多個國家共享共同貨幣。與美元化一樣,這種制度無法強加信用度,因爲一些國家的財政比其他國家更加揮霍。例如歐元區(現行)以及拉丁和斯堪的納維亞貨幣聯盟(已解散)。
貨幣發行局:發行由外國貨幣支持的本幣的制度安排。香港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持有美元儲備,以支付港元銀行儲備和流通貨幣。 這會施加財政紀律,但金管局可能不會像中央銀行那樣充當最後貸款人。
固定平價:匯率與單一貨幣或一籃子貨幣掛鉤,允許波動幅度爲+/- 1%。沒有立法承諾平價,也沒有任意外匯儲備目標。例如阿根廷、委內瑞拉和俄羅斯。
目標區域:類似於固定平價安排,但範圍稍寬(+/- 2%),爲貨幣當局提供了更大的自由裁量權。這裏的例子包括斯洛伐克共和國和敘利亞。
主動和被動爬行釘住匯率:20 世紀 80 年代的拉丁美洲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匯率將進行調整,以跟上通貨膨脹率並防止美元儲備擠兌(被動爬行)。主動爬行意味着提前公佈匯率並逐步實施變化,以操縱通脹預期。其他例子包括中國和伊朗。
爬行區間固定平價:具有更大靈活性的固定平價安排,允許退出固定平價或爲貨幣當局提供更大的政策執行自由度,例如哥斯達黎加。
管理浮動(或骯髒浮動):一個國家遵循寬鬆干預政策,以實現充分就業或價格穩定,並隱含地邀請與其開展業務的其他國家做出同樣的回應。例如柬埔寨或烏克蘭(錨定於美元)或哥倫比亞和新加坡(錨定或不錨定於貨幣籃子)
獨立浮動(或浮動匯率):匯率受市場力量影響。貨幣當局可能會進行干預以實現或維持價格穩定。例如美國、澳大利亞、瑞士和英國。
靈活的貨幣制度
貨幣制度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前者需要簽訂條約和加入這些條約的條件。這些可能需要限制候選國的主權債務佔國內生產總值或其預算赤字的百分比。這些是 1991 年《馬斯特裏赫特條約》在歐元最終形成的漫長征程中的條件。 貨幣掛鉤制度不太正式。事實上,上述制度形成了一個連續體,貨幣當局做出的政策決定可能屬於多個類別(制度更迭)。想想 20 世紀 80 年代中期爲降低美元匯率以應對高額貿易逆差而採取的廣場協議。 這是自由浮動貨幣制度的非典型行爲。
貨幣制度的形成是爲了促進貿易和投資、管理惡性通貨膨脹或組建政治聯盟。理想情況下,有了共同貨幣,成員國就會犧牲獨立的貨幣政策,轉而致力於總體價格穩定。政治和財政聯盟通常是成功貨幣聯盟的先決條件,例如,橄欖油在希臘生產並運往愛爾蘭,而進口商或出口商無需採用對沖來鎖定有利的匯率以控制商業成本。
雖然歐洲貨幣聯盟每天都在無休止地反覆上演,但貨幣制度的歷史卻是一部曲折的歷史,有成功也有失敗。下面是一些更值得注意的組織(已解散和現存)的簡要歷史。
拉丁貨幣聯盟 (LMU):十九世紀中葉貨幣聯盟的嘗試,涉及法國、比利時、瑞士和意大利,它們與法郎掛鉤,法郎可兌換成白銀和金幣(雙金屬本位制),這是參與國之間的共同交換媒介,使各自的貨幣保持平價。
事實證明,缺乏一個具有相應貨幣政策的唯一中央銀行是該聯盟的失敗原因。同樣,聯盟成員財政部鑄造金幣和銀幣時人均鑄幣量受到限制,而且金屬含量缺乏統一性,導致這兩種貴金屬面臨價格壓力,導致貨幣缺乏自由流通。 。然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時,這個聯盟實際上已經結束了。
斯堪的納維亞貨幣聯盟 (SMU):首先是瑞典和丹麥,隨後是挪威,在 1873 年左右建立了貨幣聯盟,最終目標是建立政治和經濟夥伴關係。所有國家都遵守銀本位制,接受彼此的貨幣。爲了避免 LMU 失敗,這三者最終都可以兌換成固定數量的黃金。
大約三十年後,當挪威宣佈從瑞典政治獨立以及丹麥採取更嚴格的資本管制時,這個聯盟也解體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由於缺乏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來協調貨幣和財政政策,三個成員國各自採取了自己的貨幣和財政政策。
非洲金融共同體法郎:自 1945 年起生效,中非和西非的幾個前法國殖民地國家與法國財政部掛鉤,以前通過法國法郎,現在通過歐元。
比利時和盧森堡:每個國家都擁有自己的貨幣,但兩種貨幣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法定貨幣。比利時中央銀行負責兩國的貨幣政策。該聯盟自 1921 年起生效。
影響
儘管以某種形式受到固定匯率或共同貨幣單位的約束,但貨幣制度各個成員的經濟是其當地政治和經濟政策的函數。一些國家所承擔的主權債務少於其他國家,因此可能會被要求支持較弱的成員。總體而言,這種差異對於貨幣單位來說並不是一個好兆頭,因爲它反映了有時可能出現的貨幣分裂的複雜情況。共同貨幣政策和地方財政政策之間的脫節可能會給區域貨幣集團帶來壓力,壓低貨幣單位的價值。假設貿易環境強勁,這種情況對出口商來說可能是個好兆頭。
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配置決策應繼續取決於其目標和限制所尋求的風險敞口。鑑於單一成員國經濟狀況的不同或貨幣制度的具體情況導致共同貨幣的潛在波動,投資者可以考慮對沖其風險敞口。對公司及其全球和國內市場的基礎研究(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也將發揮關鍵作用。
結論
貨幣制度是動態且複雜的,反映了各自國家貨幣和財政政策不斷變化的格局。對它們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將有助於投資者瞭解它們對投資組合管理過程中的風險管理和資產配置決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