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失業率定義爲失業工人佔勞動力總數的百分比。它被廣泛認爲是衡量一個國家勞動力市場表現的關鍵指標。作爲一項備受關注的經濟指標,失業率吸引了很多媒體的關注,尤其是在經濟衰退和充滿挑戰的經濟時期。這是因爲失業率不僅影響那些失業的人,失業因素的水平和持續性也會對整個經濟產生廣泛的影響。
要點
- 失業率是失業人員佔勞動力的比例。
- 失業會對家庭的可支配收入產生不利影響,削弱購買力,降低員工士氣,並減少經濟產出。
- 當前人口調查 (CPS) 評估美國的失業程度,衡量指標包括從最嚴格的 U-1 指標到最具包容性的勞動力未充分利用指標 U-6 指標。
- 目前美國官方的失業率衡量標準是U-3衡量標準,它將失業者定義爲沒有工作的人、在過去四個星期內積極尋找工作的人以及可以工作的人。
爲什麼失業率很重要
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BLS)的數據,當工人失業時,他們的家庭就會失去工資,整個國家就會失去本可以生產的商品或服務對經濟的貢獻。
失業工人也會失去購買力,這可能導致其他工人失業,從而產生連鎖效應,波及整個經濟。這樣,失業甚至會影響那些仍在工作的人。
當公司試圖削減成本時,他們通常會裁員作爲節省成本的措施之一。那些在公司解僱部分員工後留下做更多工作的工人不太可能因加班而獲得任何額外補償。
失業還會對那些仍在工作的人的精神狀態產生負面影響。他們可能會更加擔心失去工作,或者對尋找其他工作猶豫不決,因爲他們錯誤地認爲自己能找到工作“很幸運”。當他們的同事失業時,他們甚至可能會因爲有工作而感到內疚。
更廣泛地說,高失業率也給美國經濟帶來了問題。美國經濟生產的70%以上是國內消費者通過個人消費習慣購買的。失業工人的消費遠低於那些有穩定收入的工人,因爲他們的可自由支配收入較少。
爲了瞭解高失業率的原因和補救措施,政策制定者尋求有關失業不同方面的信息。定期向政策制定者提供有關失業人數、失業時間、技能水平、失業趨勢以及失業地區差異的統計數據,以便他們能夠解讀這些數據,並希望做出更明智的決策關於指導經濟和應對失業問題。
編制勞工統計數據
關於失業率的一個誤解是,它是根據申請失業保險 (UI)福利的人數得出的。但失業金申請人數並不能提供有關失業程度的準確信息。這是因爲人們在福利用完後可能仍然失業,而其他 UI 福利申請人可能沒有資格領取福利,甚至可能沒有申請。
每月追蹤每個失業者也將非常昂貴、耗時且不切實際。因此,美國政府進行了一項抽樣調查——當前人口調查(CPS) ——來衡量全國的失業程度。
美國自 1940 年起每月進行一次 CPS。約 60,000 個家庭,即約 110,000 人蔘加了 CPS 抽樣調查,這些抽樣調查代表了整個美國人口。抽樣調查中包含的典型家庭會連續四個月每月接受一次訪談,然後在一年後的四個日曆月內再次接受訪談。
該調查由經過培訓且經驗豐富的人口普查局員工進行。他們對 60,000 個樣本家庭中的人員進行了訪談,以獲取有關所有家庭成員在調查參考期(通常是包括十二號在內的一週)內的勞動力活動或非勞動力狀況的信息。
當使用抽樣調查時,樣本估計值可能與實際總體值不同。根據勞工統計局的數據,樣本中每月失業率估計值的變化與總體人口普查得出的數字之間有 90% 的可能性在 +/- 110,000 之內。
就業與失業
美國勞工統計局在編制勞工統計數據時使用的基本定義非常簡單:
- 有工作的人都有工作。
- 失業者、正在尋找工作以及可以工作的人都是失業者。
- 既沒有就業也沒有失業的人不屬於勞動力。
就業人口和失業人口的總和構成了勞動力。其餘的人沒有工作也不想找工作。這些人通常包括學生、退休人員和家庭主婦。
值得注意的是,失業率等勞動力指標是基於 16 歲及以上的美國非制度平民人口。勞動力指標不包括 16 歲以下的人員、被限制在療養院和監獄等機構中的人員以及武裝部隊中的所有現役人員。
雖然決定一個人是否被僱用的基本原則很簡單,但在許多情況下可能很難確定一個人所屬的正確類別。
如果人們在調查週期間從事任何有償或盈利的工作,則被視爲已就業。如果人們在調查週期間因休假、生病、做一些個人工作等原因而沒有從事某項工作,也被視爲已就業。
如果人們滿足以下三個標準,則被歸類爲失業:
- 沒有工作
- 過去四個星期內積極尋找工作
- 目前可以工作
美國媒體和其他新聞來源廣泛引用的官方失業率就是基於上述失業定義。
被視爲失業的標準是嚴格且明確的。例如,積極尋找工作包括聯繫未來僱主、參加工作面試、訪問職業介紹所、發送簡歷和回覆招聘廣告等措施。因此,這不包括被動的求職方法,例如參加培訓課程或瀏覽報紙上的招聘廣告。
因此,總失業人數包括失去工作的人、離開工作崗位尋找其他工作的人、工作結束的臨時工、尋找第一份工作的個人以及返回工作崗位的有經驗的工人。勞動力。
失業措施
官方失業率經常被認爲限制性太大,不能代表勞動力市場問題的真實範圍。一些分析人士認爲,官方失業指標過於寬泛,他們希望有一個更有針對性的指標。然而,他們是少數。認爲失業率定義過於狹隘的人在數量上超過了這一羣體。
1976 年,勞工統計局在朱利葉斯·希斯金 (Julius Shiskin) 專員的指導下推出了一系列勞動力市場措施,名爲 U-1 至 U-7。 1995 年,繼前一年重新設計 CPS 後,勞工統計局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勞動力利用不足替代措施。這些措施的定期公佈是從 1996 年 2 月的就業形勢報告開始的。
這些措施的範圍從 U-1(限制性最強,因爲它只包括那些失業至少 15 周的人)到 U-6(勞動力利用不足的最廣泛定義)。 U-3 指標是官方失業率。措施 U-1 和措施 U-2 限制性更強,因此低於 U-3,而 U-4、U-5 和 U-6 則高於 U-3。
U-6 措施
U-6 衡量標準提供了最廣泛的勞動力利用不足衡量標準。美國勞工統計局將其定義爲“總失業人數,加上所有與勞動力邊緣相關的人員,加上出於經濟原因的兼職就業總數,佔平民勞動力加上所有與勞動力邊緣相關的人員的百分比”。
邊緣依附工人被定義爲沒有工作、目前沒有尋找工作(因此不被視爲失業)、但已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勞動力依附的人。要納入此類別,個人必須表明他們目前想要一份工作、在過去 12 個月內已經找過工作並且可以參加工作。
邊緣依附羣體的一個子集被稱爲灰心喪氣的工人。灰心喪氣的工人是指因以下原因目前不找工作的工人:
- 他們認爲自己的工作領域沒有工作
- 他們一直找不到工作
- 他們缺乏必要的教育、技能或經驗
- 他們面臨僱主某種形式的歧視(例如,太年輕或太老)
U-6 指標有時被稱爲“實際”失業率。該措施的支持者聲稱它代表了失業問題的真實本質,因爲它還包括:
- 沒有工作的人
- 那些想要工作但在過去四個星期內由於育兒、家庭義務或其他臨時問題等問題而沒有積極尋找工作的人
- 因認爲工作徒勞而停止尋找工作的灰心工人
- 就業不足的人,包括那些有工作但工作時間少於他們希望的人
失業測試
考慮以下假設案例,說明官方失業率 (U-3) 如何低估了勞動力利用不足問題的嚴重程度:
- 失業三個月但過去兩週無法工作來照顧生病的孩子的單親母親將被歸類爲“不在勞動力隊伍中”。她將被排除在 U-3 措施之外,但將被納入 U-6 措施中。
- 一位 60 歲的前高管在一年前因公司重組而失業,他渴望重返職場。然而,在失業的前三個月裏投出了100多份簡歷後,他卻因爲沒有接到面試電話或確認信而灰心喪氣;結果,他停止了找工作的努力。他將被排除在 U-3 措施之外,但將被納入 U-6 措施中。
- 一名需要養家餬口、需要支付賬單的銷售主管在失業六個月後無法找到全職工作。他最終簽訂了一份爲期三個月的合同,每週只需要工作六個小時。雖然 U-3 衡量標準會考慮他的就業情況,但 U-6 衡量標準會考慮他明顯的就業不足程度。
歸納總結
雖然 U-6 等其他失業衡量指標在整個商業週期中表現出非常相似的走勢,但它們在幅度上與官方失業率存在顯着差異。官方 U-3 衡量標準對失業的嚴格定義可能會導致低估實際失業情況的嚴重程度。
因此,建議不要只關注總體 U-3 失業率數據,因爲它可能無法反映全部情況。 U-6 指標限制最少,因此失業率最高,可以更真實地反映勞動力未充分利用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