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空是指出售賣方不擁有且借入的證券。賣空者認爲證券價格在不久的將來會下跌,可以以較低的價格回購以獲利。
中國的賣空是如何開始的
中國股市的賣空歷史非常有限。從2007年開始,中國政府爲了增加市場參與者可用的金融工具類型,考慮向市場引入賣空業務。
2008年,中國證監會宣佈試行融資融券業務,但由於2008年夏季奧運會的籌備工作而短暫推遲。奧運會結束後,包括中信在內的一批中國券商獲得授權,開始試行賣空計劃。
2010年3月,證監會開始允許有限數量的股票做空或融資買入。一開始只有不到 100 只股票,但在接下來的幾年裏,數量攀升至近 900 只。
中國證監會發布指導意見,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盈利表現良好、波動性較小的藍籌股,可以同時進行融券融資和融資融券。要求公司每日次交易日上午9:00前披露賣空交易信息。
股市崩盤後的監管
2015年年中,在中國股市崩盤期間,許多中國貿易公司在政府壓力下自願停止了所有股票做空活動。中國證監會開始打擊“惡意”做空者,其高頻交易行爲被認爲類似於市場操縱。同年8月,監管機構停止了針對做空者的當日交易結算做法。監管機構稱他們希望消除交易者提交訂單但在交易完成前迅速撤回的做法,即所謂的“欺騙”。
到2016年3月,多家券商恢復賣空。 2017年5月,公佈了一系列旨在加強和穩定中國市場的修訂規則。其中一項關鍵規定包括規範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出售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