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穩定與增長公約(SGP)?
《穩定與增長公約》(SGP)是歐盟(EU)成員國之間具有約束力的外交協議。 經濟政策 各項活動協調一致,維護經濟和貨幣聯盟的穩定。
要點
- 《穩定與增長公約》(SGP)是一套財政規則,旨在防止歐盟國家超出其能力範圍的支出。
- 一國的預算赤字不能超過GDP的3%,國債不能超過GDP的60%。
- 不遵守規則最高可處以 GDP 0.5% 的罰款。
- SGP 因其嚴格的財政規則、缺乏合規性以及對某些國家的偏袒而受到批評。
SGP 的運作方式
SGP 旨在確保歐盟國家的支出不會超出其能力範圍。爲了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執行一套財政規則來限制相對於國內生產總值 (GDP) 的預算赤字和債務。
歐盟委員會和部長理事會每年發佈有關政策措施的建議,並監督成員國以確保每個國家遵守預算法規。根據協議,連續三年違反規定的國家將被處以最高GDP 0.5%的罰款。
穩定與增長公約 (SGP) 要求
SGP對歐盟成員國設定了兩項硬性限制:一國的預算赤字不能超過GDP的3%,國債不能超過GDP的60%。如果國家債務超過成員國 GDP 的 60%,則必須以合理的速度下降到可接受的限度內,以避免遭受處罰。
爲了確保所有歐盟成員國的合規性得到評估和審查,每個成員國都需要向歐盟委員會和部長理事會提交一份 SGP 合規報告。報告還向上述實體通報了成員國當前和未來三年的預期經濟發展。這些被稱爲歐元區成員國的“穩定計劃”和非歐元區成員國的“趨同計劃”。
2005年,SGP進行了改革,要求經濟報告包含“中期預算目標”(MTO)。引入這一額外措施是爲了使成員國能夠向歐盟委員會和部長理事會展示他們打算如何將其資產負債表置於可接受的監管標準之內。
如果一個成員國超出了可接受的限度,並且被認爲沒有采取足夠的措施來糾正這種情況,歐盟就會啓動所謂的“過度赤字程序”,向有過錯的一方發出遵守的最後期限,並提供詳細的經濟藍圖將其恢復到可接受的限度內。
SGP的歷史
SGP的立法基礎是1958年1月1日生效的《歐盟運作條約》第121條和第126條的語言。然而,該協議本身直到1997年7月才通過理事會決議正式正式生效並全面生效1999 年 1 月 1 日。
當歐元區和歐元 貨幣誕生後,各國政府仍然負責自己的財政政策,而歐洲中央銀行(ECB)則負責管理利率和控制通貨膨脹。成員國之間只有貨幣聯盟但沒有財政聯盟,這就刺激了政府進行過度赤字支出,因爲人們預期,財政上更負責任的國家將不可避免地面臨兩難境地:要麼救助其自由支出的夥伴,要麼冒着破壞貨幣穩定的風險。
由於所有成員國政府都面臨着這種激勵,這種情況形成了一種囚徒困境博弈,所有成員國政府都有動機通過高赤字來取悅國內選民而背叛,同時冒着共同貨幣崩潰的風險。預見到這種道德風險的危險,德國遊說引入SGP規則,擔心一些國家通過減稅和大手筆支出引發高通脹。
對SGP的批評
SGP 經常因其嚴格的財政規則而受到批評。一些人抱怨這侵犯了國家主權並懲罰了最貧窮的成員國。
該協議還因缺乏遵守和對某些國家的偏袒而受到攻擊。據報道,部長會議從未考慮過對法國或德國徵收罰款,儘管這兩個國家在 2003 年都突破了 3% 的赤字上限。相比之下,葡萄牙和希臘等其他國家過去曾受到鉅額罰款的威脅。
批評人士稱,法國和德國之所以受到保護,是因爲它們在部長會議上的代表人數過多且不成比例。在 2016 年英國脫歐公投之前的政治競選活動中,SGP 是一個主要話題。
放寬SGP規則
2020年3月,歐盟委員會啓動了SGP中的一般豁免條款,允許成員國政府因政府對COVID-19大流行的反應而造成突然的經濟衝擊而超過正常的赤字和債務限額。 2021 年,委員會宣佈這些規則將暫停至 202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