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记名票据?
不记名票据或不记名债券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中不记录任何所有权信息,并且以实物形式发行给购买者。
不记名票据的持有人被推定为所有者,凡持有实物债券的人均有权获得息票支付。
重点
- 不记名票据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中不记录所有权信息,并且以实物形式发行给购买者。
- 不记名票据的持有人被推定为所有者,凡持有实物债券的人均有权获得息票支付。
- 不记名证券的发行人不保留谁拥有该证券的记录,这意味着该证券在没有所有权记录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 只需转移证书即可转移所有权,无需报告转移情况。
- 自 1982 年以来,在美国市政或公司市场发行不记名票据一直不合法。
了解无记名票据
证券可以以两种形式发行:记名或不记名。目前发行的大多数证券都是记名票据。记名票据是指发行公司保存证券所有者记录并将付款邮寄给记录所有者的票据。记名证券所有者的姓名和地址刻在证书上,股息或利息只能支付给指定的证券所有者。
要转让所有权,当前所有者必须对证书进行背书,并将其提交给发行人的转让代理人。转让代理人核实背书,取消证书,并向新所有者签发新证书。然后,发行人就会记录谁拥有该证券,并能够向相应的所有者支付利息和股息。然而,以他人名义发行新证券需要一段时间。
不记名证券的发行人不会记录任何特定时间点谁拥有该证券。这意味着证券在交易时没有任何所有权记录,因此实际拥有该证券是所有权的唯一证据。因此,任何出具不记名证书的人都被视为证券的所有者,并可以收取与证券挂钩的股息和利息。
所有权的转移只需转让证书即可,无需报告无记名证券的转让。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可以使用无记名证券来避免转让税,尽管发行无记名票据时可能会征税。
不记名债券
不记名债券,又称息票债券,是一种可转让票据,其凭证的一部分是一系列息票,每张息票对应债券的预定利息支付。当利息支付到期时,债券持有人必须剪下附在债券上的息票并出示以进行支付。
因此,债券的利息支付被称为息票。债券证书的持有人被视为每半年剪下并存入息票以收取利息的所有者。发行人不会提醒持有人支付息票。
二级市场上唯一可用的不记名票据是 1982 年之前发行的长期票据,而这些票据正变得越来越稀缺。
无记名票据尤其受希望保持匿名的投资者和公司高管的使用,然而,由于其可能被滥用,如逃税、非法转移资金和洗钱,一些国家禁止使用无记名票据。
自 1982 年以来,在美国市政或公司市场发行不记名票据一直不合法。目前,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要求公司保留债券持有所有权或转让的记录,并且不允许向持有人发行债券证书。
二级市场上唯一可用的不记名票据是 1982 年之前发行的长期票据,这类票据正变得越来越稀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