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顛覆性創新?
顛覆性創新是指將昂貴或高度複雜的產品或服務(以前爲高端或技能更高的消費者羣體提供)轉變爲更實惠且爲更廣泛人羣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創新。這種轉變通過取代長期存在的競爭對手來擾亂市場。
重點
- 顛覆性創新是指使昂貴或複雜的產品和服務能夠被更廣泛的市場所接受和負擔得起的創新和技術。
- 顛覆性創新是指使用顛覆結構的技術,而不是“顛覆性技術”,後者指的是技術本身。
- 亞馬遜於 1990 年代中期作爲在線書店推出,是顛覆性創新的一個例子。
- 顛覆性創新需要支持技術、創新的商業模式和連貫的價值網絡。
- 持續創新是通過創新爲現有客戶改進產品和服務的過程。
瞭解顛覆性創新
顛覆性創新不是爲同一目標羣體改進或增強產品的過程;相反,它涉及用於使它們易於使用並可供更大的非目標市場使用的技術。顛覆性創新的一個例子是引入數字音樂下載,到目前爲止,它已經取代了光盤 (CD)。
克萊頓·克里斯滕森 (Clayton Christensen) 在《創新者的解決方案》(The Innovator's Solution) 一書中普及了顛覆性創新的概念,這是他 1997 年出版的《創新者困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 的後續。克里斯滕森假設企業需要處理兩種類型的技術。
可持續技術是那些允許企業在可預測的時間範圍內逐步改善其運營的技術。這些技術及其融入業務的方式主要是爲了讓公司保持競爭力,或者至少保持現狀。顛覆性技術及其集成方式(即顛覆性創新)不太容易規劃,並且可能對沒有給予足夠重視的公司造成更大的破壞。
投資顛覆性創新可能很複雜。它要求投資者專注於公司將如何適應顛覆性技術,而不是專注於技術本身的開發。亞馬遜 ( AMZN )、谷歌 ( GOOGL ) 和 Meta ( FB ) 等公司,前身是 Facebook,都是高度關注互聯網作爲一種顛覆性技術的公司的例子。
互聯網在現代世界中已經變得如此根深蒂固,以至於未能將顛覆性創新融入其商業模式的公司已被排擠在一邊。人工智能(AI) 及其向員工學習和完成工作的潛力可能很快就會成爲整個就業市場的顛覆性創新。
是什麼讓技術或創新“具有顛覆性”是爭論的焦點。該術語可用於描述並非真正具有破壞性的技術。互聯網具有顛覆性,因爲它不是以前技術的迭代。這是一種新事物,它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獨特賺錢模式。當然,這給其他商業模式造成了損失。
人們使用智能手機而不是筆記本電腦和臺式機來滿足他們的計算需求,包括網絡瀏覽和流媒體,是顛覆性創新的另一個例子。技術進步使手機能夠配備支持這些功能的小型處理器、芯片和軟件應用程序。
智能手機開發商瞄準了擁有蜂窩設備的廣大移動消費者市場,他們發現在上網時攜帶和訪問筆記本電腦很不方便(更不用說臺式機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與筆記本電腦和臺式機相比,智能手機體積小、易於存儲和訪問,而且相對便宜。
相比之下,T 型車並不被認爲是顛覆性創新的經典例子,因爲它是對現有技術的改進,並且在發佈時並未被廣泛採用。直到大規模生產降低價格,將整個運輸系統從蹄子轉移到輪子,汽車行業纔開始騰飛。從這個意義上說,大規模生產系統確實符合顛覆性創新的標準。
顛覆性創新的要求
顛覆性創新需要進入被忽視或被忽視的市場和技術,才能將產品轉變爲更容易獲得和負擔得起的產品。爲了具有顛覆性,合作伙伴網絡——供應商、承包商和分銷商——也必須從新的顛覆性商業模式中受益。某些核心要求包括:
- 使能技術:在業務中,使能技術被定義爲能夠顯着改變或改進流程或人們做事方式的技術和創新。具體到顛覆性創新,使能技術是使產品在更廣闊市場上的可負擔性和可用性成爲可能的技術或創新。
- 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商業模式是一種利用創新來瞄準新客戶或底層客戶的商業模式。
- 連貫的價值網絡:連貫的價值網絡包括從成功中斷中受益的上游和下游業務合作伙伴。
顛覆性創新與顛覆性技術的區別在於,它側重於技術的使用,而不是技術本身。
顛覆性創新VS。持續創新
顛覆性創新是一種簡化併爲不受歡迎或被忽視的市場提供更實惠的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老牌公司通常會努力爲其盈利的客戶羣改進產品和服務,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尚未開發的細分市場的需求和願望。這種缺乏關注使較小的公司或新進入者有理由通過更簡單、更實惠的選擇來瞄準這一被忽視的人羣。
另一方面,持續創新是基於客戶或市場需求爲現有客戶羣提供更好的現有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過程。持續創新不針對未開發或被忽視的市場;相反,創新是爲了保持相關性和競爭力。 CD 製造商製作的 CD 能夠容納大量音樂並且耐刮擦,正在持續創新。一家通過互聯網引入數字下載、淘汰 CD 的公司是顛覆性創新。
亞馬遜
互聯網顛覆性創新的一個典型例子是圖書銷售行業的重組。大型圖書連鎖店輸給了亞馬遜 ( AMZN ),因爲它可以展示其庫存,而無需在每個城鎮都擁有實體店,然後將圖書運送到買家家中。在網上購物變得廣泛流行之前,書籍是在傳統書店出售的,例如 Barnes and Nobles 和現已不復存在的 Borders。
亞馬遜的受歡迎程度隨着其利潤和市場份額的增長而增長,許多書店被擱置或倒閉。自推出以來,亞馬遜成功地利用互聯網創建了一個在線購物平臺,通過該平臺,實體店提供的大部分商品(包括雜貨)都可以從亞馬遜的網站上訂購。這一切都始於一家誕生於車庫的小型公司,它利用互聯網的力量來滿足在線購物、圖書愛好者的利基市場的需求。
網飛
Netflix ( NFLX ) 是另一個顛覆性創新者。在從數千家視頻商店大量租用 VHS 磁帶和 DVD 的時代,新進入者 Netflix 看到了一個機會,可以迎合被忽視的在線購物者市場。利用互聯網日益增長的力量,他們爲消費者提供了細讀他們的 DVD 目錄的能力,租用不受其他人選擇租用相同選擇的影響,並將他們的選擇直接發送到他們的家中。
在提供郵寄 DVD 租賃服務後不久,他們修改了商業模式,通過提供在線流媒體娛樂找到了在市場上顛覆自己的途徑。然而,今天,競爭對手已經成功複製了這種商業模式,搶走了 Netflix 的市場份額。時間會證明 Netflix 可以保持主導地位多久,但毫無疑問,它們帶來的顛覆性影響。
在 Netflix 顛覆媒體行業後,百視達從擁有 9000 多家百視達實體店變成了一家。
結論
顛覆性創新涉及用於將產品和服務轉變爲面向底層或傳統上無法銷售的消費者的簡單且負擔得起的選擇的創新過程。與持續創新不同,它不涉及爲當前客戶改進現有產品。
顛覆性創新需要能夠將產品或服務轉化爲更實惠、更易於使用的技術,支持顛覆性創新的商業模式,以及支持顛覆性創新並從中受益的上游和下游合作伙伴網絡.亞馬遜和 Netflix 是市場顛覆者的例子,它們最初是由知名老牌公司主導的行業的新進入者。
顛覆性創新的意義是什麼?
顛覆性創新是指將昂貴或高度複雜的產品、產品或服務轉變爲更簡單、更實惠且可供更廣泛人羣使用的過程。它解釋了創新和技術如何通過提供負擔得起的、簡單的和可訪問的解決方案來改變市場的過程,並在這樣做之後擾亂了其前身誕生的市場。
什麼是顛覆性創新的例子?
亞馬遜提供了一個顛覆性創新的明顯例子。傑夫·貝索斯(Jeff Bezos)在 1995 年贊同互聯網可以顯着促進商業發展的觀點,創立了亞馬遜,目的是向一個不斷增長但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視的在線購物社區出售書籍。這樣做,他迫使許多書店倒閉。 Netflix 是另一個典型的例子。在他們顛覆了媒體行業之後,佔據主導地位的 Blockbuster 從擁有 9,000 多家實體店變成了 1 家,也就是現在的 Airbnb。
顛覆性創新的關鍵要求是什麼?
要成爲成功的顛覆者,合作伙伴網絡——供應商、承包商和分銷商——也必須從新的商業模式中受益。某些核心要求包括使能技術、創新業務模式和一致的價值網絡,上游和下游業務合作伙伴可以從成功的顛覆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