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颠覆性创新?
颠覆性创新是指将昂贵或高度复杂的产品或服务(以前为高端或技能更高的消费者群体提供)转变为更实惠且为更广泛人群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创新。这种转变通过取代长期存在的竞争对手来扰乱市场。
摘要
- 颠覆性创新是指使昂贵或复杂的产品和服务能够被更广泛的市场所接受和负担得起的创新和技术。
- 颠覆性创新是指使用颠覆结构的技术,而不是“颠覆性技术”,后者指的是技术本身。
- 亚马逊于 1990 年代中期作为在线书店推出,是颠覆性创新的一个例子。
- 颠覆性创新需要支持技术、创新的商业模式和连贯的价值网络。
- 持续创新是通过创新为现有客户改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
了解颠覆性创新
颠覆性创新不是为同一目标群体改进或增强产品的过程;相反,它涉及用于使它们易于使用并可供更大的非目标市场使用的技术。颠覆性创新的一个例子是引入数字音乐下载,到目前为止,它已经取代了光盘 (CD)。
克莱顿·克里斯滕森 (Clayton Christensen) 在《创新者的解决方案》(The Innovator's Solution) 一书中普及了颠覆性创新的概念,这是他 1997 年出版的《创新者困境》(The Innovators Dilemma) 的后续。克里斯滕森假设企业需要处理两种类型的技术。
可持续技术是那些允许企业在可预测的时间范围内逐步改善其运营的技术。这些技术及其融入业务的方式主要是为了让公司保持竞争力,或者至少保持现状。颠覆性技术及其集成方式(即颠覆性创新)不太容易规划,并且可能对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的公司造成更大的破坏。
投资颠覆性创新可能很复杂。它要求投资者专注于公司将如何适应颠覆性技术,而不是专注于技术本身的开发。亚马逊 ( AMZN )、谷歌 ( GOOGL ) 和 Meta ( FB ) 等公司,前身是 Facebook,都是高度关注互联网作为一种颠覆性技术的公司的例子。
互联网在现代世界中已经变得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未能将颠覆性创新融入其商业模式的公司已被排挤在一边。人工智能(AI) 及其向员工学习和完成工作的潜力可能很快就会成为整个就业市场的颠覆性创新。
是什么让技术或创新“具有颠覆性”是争论的焦点。该术语可用于描述并非真正具有破坏性的技术。互联网具有颠覆性,因为它不是以前技术的迭代。这是一种新事物,它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独特赚钱模式。当然,这给其他商业模式造成了损失。
人们使用智能手机而不是笔记本电脑和台式机来满足他们的计算需求,包括网络浏览和流媒体,是颠覆性创新的另一个例子。技术进步使手机能够配备支持这些功能的小型处理器、芯片和软件应用程序。
智能手机开发商瞄准了拥有蜂窝设备的广大移动消费者市场,他们发现在上网时携带和访问笔记本电脑很不方便(更不用说台式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笔记本电脑和台式机相比,智能手机体积小、易于存储和访问,而且相对便宜。
相比之下,T 型车并不被认为是颠覆性创新的经典例子,因为它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并且在发布时并未被广泛采用。直到大规模生产降低价格,将整个运输系统从蹄子转移到轮子,汽车行业才开始腾飞。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生产系统确实符合颠覆性创新的标准。
颠覆性创新的要求
颠覆性创新需要进入被忽视或被忽视的市场和技术,才能将产品转变为更容易获得和负担得起的产品。为了具有颠覆性,合作伙伴网络——供应商、承包商和分销商——也必须从新的颠覆性商业模式中受益。某些核心要求包括:
- 使能技术:在业务中,使能技术被定义为能够显着改变或改进流程或人们做事方式的技术和创新。具体到颠覆性创新,使能技术是使产品在更广阔市场上的可负担性和可用性成为可能的技术或创新。
- 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是一种利用创新来瞄准新客户或底层客户的商业模式。
- 连贯的价值网络:连贯的价值网络包括从成功中断中受益的上游和下游业务合作伙伴。
颠覆性创新与颠覆性技术的区别在于,它侧重于技术的使用,而不是技术本身。
颠覆性创新VS。持续创新
颠覆性创新是一种简化并为不受欢迎或被忽视的市场提供更实惠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老牌公司通常会努力为其盈利的客户群改进产品和服务,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尚未开发的细分市场的需求和愿望。这种缺乏关注使较小的公司或新进入者有理由通过更简单、更实惠的选择来瞄准这一被忽视的人群。
另一方面,持续创新是基于客户或市场需求为现有客户群提供更好的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过程。持续创新不针对未开发或被忽视的市场;相反,创新是为了保持相关性和竞争力。 CD 制造商制作的 CD 能够容纳大量音乐并且耐刮擦,正在持续创新。一家通过互联网引入数字下载、淘汰 CD 的公司是颠覆性创新。
亚马逊
互联网颠覆性创新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图书销售行业的重组。大型图书连锁店输给了亚马逊 ( AMZN ),因为它可以展示其库存,而无需在每个城镇都拥有实体店,然后将图书运送到买家家中。在网上购物变得广泛流行之前,书籍是在传统书店出售的,例如 Barnes and Nobles 和现已不复存在的 Borders。
亚马逊的受欢迎程度随着其利润和市场份额的增长而增长,许多书店被搁置或倒闭。自推出以来,亚马逊成功地利用互联网创建了一个在线购物平台,通过该平台,实体店提供的大部分商品(包括杂货)都可以从亚马逊的网站上订购。这一切都始于一家诞生于车库的小型公司,它利用互联网的力量来满足在线购物、图书爱好者的利基市场的需求。
网飞
Netflix ( NFLX ) 是另一个颠覆性创新者。在从数千家视频商店大量租用 VHS 磁带和 DVD 的时代,新进入者 Netflix 看到了一个机会,可以迎合被忽视的在线购物者市场。利用互联网日益增长的力量,他们为消费者提供了细读他们的 DVD 目录的能力,租用不受其他人选择租用相同选择的影响,并将他们的选择直接发送到他们的家中。
在提供邮寄 DVD 租赁服务后不久,他们修改了商业模式,通过提供在线流媒体娱乐找到了在市场上颠覆自己的途径。然而,今天,竞争对手已经成功复制了这种商业模式,抢走了 Netflix 的市场份额。时间会证明 Netflix 可以保持主导地位多久,但毫无疑问,它们带来的颠覆性影响。
在 Netflix 颠覆媒体行业后,百视达从拥有 9000 多家百视达实体店变成了一家。
归纳总结
颠覆性创新涉及用于将产品和服务转变为面向底层或传统上无法销售的消费者的简单且负担得起的选择的创新过程。与持续创新不同,它不涉及为当前客户改进现有产品。
颠覆性创新需要能够将产品或服务转化为更实惠、更易于使用的技术,支持颠覆性创新的商业模式,以及支持颠覆性创新并从中受益的上游和下游合作伙伴网络.亚马逊和 Netflix 是市场颠覆者的例子,它们最初是由知名老牌公司主导的行业的新进入者。
颠覆性创新的意义是什么?
颠覆性创新是指将昂贵或高度复杂的产品、产品或服务转变为更简单、更实惠且可供更广泛人群使用的过程。它解释了创新和技术如何通过提供负担得起的、简单的和可访问的解决方案来改变市场的过程,并在这样做之后扰乱了其前身诞生的市场。
什么是颠覆性创新的例子?
亚马逊提供了一个颠覆性创新的明显例子。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在 1995 年赞同互联网可以显着促进商业发展的观点,创立了亚马逊,目的是向一个不断增长但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的在线购物社区出售书籍。这样做,他迫使许多书店倒闭。 Netflix 是另一个典型的例子。在他们颠覆了媒体行业之后,占据主导地位的 Blockbuster 从拥有 9,000 多家实体店变成了 1 家,也就是现在的 Airbnb。
颠覆性创新的关键要求是什么?
要成为成功的颠覆者,合作伙伴网络——供应商、承包商和分销商——也必须从新的商业模式中受益。某些核心要求包括使能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和一致的价值网络,上游和下游业务合作伙伴可以从成功的颠覆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