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Celler-Kefauver 法案?
Celler-Kefauver 法案是旨在防止某些併購(M&A) 在美國造成壟斷或以其他方式顯着減少競爭的幾項美國法律之一。它於 1950 年通過,以加強現有的反托拉斯法並堵住克萊頓法和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中存在的漏洞。
重點
- 國會於 1950 年通過了 Celler-Kefauver 法案,以彌補允許壟斷垂直或聯合企業合併的漏洞。
- 該法案在謝爾曼和克萊頓反托拉斯法案中增加了監管和執法語言。
- 它仍然是美國最強大的反托拉斯法之一,賦予政府強大的法律影響力,以防止造成壟斷或以其他方式顯着減少競爭的併購。
瞭解 Celler-Kefauver 法案
Celler-Kefauver 法案,有時也稱爲反合併法案,將反壟斷法擴展到涵蓋所有類型的跨行業合併。它比之前頒佈的反托拉斯法、1890 年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和 1914 年的克萊頓反托拉斯法走得更遠,後者僅試圖通過針對垂直和聯合企業合併來限制同一部門內的橫向合併。
在縱向合併中,供應鏈不同層級的公司聯合起來,如果一家公司購買其競爭對手的供應商,這可能會成爲反壟斷問題。另一方面,在混合合併中,涉及不同行業或地理區域的兩家公司合併在一起,通過擴大公司領土和產品範圍來擴大市場。兩種類型的合併都提高了進入壁壘,使競爭對手將更多的生產內部化,以匹配規模經濟帶來的成本節約。
除了針對涉及非直接競爭對手的公司的收購外,Celler-Kefauver 法案還試圖消除舊制度下存在的另一個顯着漏洞。以前的反托拉斯立法對某些併購進行了控制,儘管這僅適用於購買流通股。換句話說,在 Celler-Kefauver 法案出臺之前,反壟斷規則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過僅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來規避。
Celler-Kefauver 法案並未完全禁止垂直合併和聯合企業合併,但如果它們顯着減少競爭,則會受到限制。
Celler-Kefauver 法案的例子
可能受到監管審查的垂直合併的一個例子可能包括一家供應商公司與一家客戶公司合併。可以援引《塞勒-凱福弗法案》,理由是政府認爲該交易會造成進入壁壘和/或阻止潛在消費者公平接觸其他公司的類似產品。
同時,爲了挑戰聯合企業合併,該法案證明一家公司正在利用其在一個市場的成功、資源和資金來壟斷另一個市場。
特別注意事項
現代數字和高科技企業和行業正在重新引發圍繞美國反托拉斯法的辯論,引發人們猜測新法規可能即將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