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是影響比特幣價格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每當政府出臺政策鞭子時,加密貨幣的崛起都會受到抑制,各國對比特幣監管採取不同的方法。
例如,2019 年 11 月,當中國加速打擊加密貨幣業務時,比特幣跌至歷史低點,這與韓國在 2017 年也採取行動監管加密貨幣交易時發生的情況相似。
就其本質而言,加密貨幣是隨心所欲的,不受國家邊界或政府內特定機構的約束。但這種性質給習慣於明確資產定義的政策制定者帶來了問題。以下是與比特幣監管相關的兩個未解決的問題。
誰應該監管加密貨幣?
沒有什麼比美國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的分類以及前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稅制改革法的更新更能體現加密貨幣的混亂了。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將比特幣視爲商品,而美國國稅局(IRS)將其視爲財產。
但分類的差異並沒有解決與加密貨幣稅收相關的根本問題。 “問題是技術問題,”Node40 的首席執行官 Perry Woodin 解釋道,Node40 是一家提供加密貨幣稅務報告的軟件即服務 (SaaS) 公司。 “如果沒有複雜的軟件,就不可能計算你的加密貨幣納稅義務。”
伍丁表示,跟蹤軟件的成本基礎和運行天數需要“深入瞭解”區塊鏈的工作原理。 “僅僅在 Excel 電子表格中記錄交易不足以計算(加密貨幣)納稅義務,”他說。
州和聯邦政府對加密貨幣的反應也存在差異。儘管各州已迅速採取行動並制定了首次代幣發行(ICO)和智能合約的規則,但聯邦政府對數字代幣的反應仍然必須超越“工作組”的陳詞濫調。例如,紐約的金融科技初創公司在進行 ICO 之前必須獲得 BitLicense,該許可證對信息披露有嚴格的要求。同樣,亞利桑那州承認智能合約。
加密貨幣應該如何監管?
加密貨幣的獨特特徵和全球可移植性給監管機構帶來了另一個問題。
例如,在交易所交易的代幣大致有兩種不同類型。正如其名稱所示,實用代幣在平臺上服務於潛在目的。例如,Augur 是一個預測市場,是以太坊區塊鏈上的實用代幣。此類代幣不受 SEC 披露規則的約束。另一方面,證券型代幣代表公司的股權或股份,屬於 SEC 的管轄範圍。
毫不奇怪,一些代幣通過宣稱自己是實用代幣來規避現有法規。此類初創公司受到了公開譴責,但這並沒有阻止商業模式可疑的代幣在本國以外的交易所上市。中國的比特幣交易所在交易禁令後迅速轉移到鄰國的例子也說明了監管機構面臨的問題。
對此,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國際機構呼籲監管機構就加密貨幣問題進行國際討論與合作。一直歡迎加密貨幣革命的歐盟可能比其他地區擁有優勢,因爲它控制着一個由 28 個成員國組成的集團。
在美國,非營利組織統一法律委員會制定了《虛擬貨幣商業法》(VCBA),試圖統一不同的州法律,併爲企業家提供“監管環境方面的一定保證”。根據 2020 年 11 月發佈的最新消息,該法律已在四個州引入,但迄今爲止只有羅德島州承諾採用 VCBA。
應對比特幣監管鴨嘴獸
Cooley 律師事務所區塊鏈業務前負責人 Marco Santori 在接受《美國銀行家》採訪時將比特幣稱爲“監管鴨嘴獸”,它與既定的資產類別格格不入。但就美國的稅收而言,鴨嘴獸可能並不是一個大問題。
正如 Node40 的 Perry Woodin 指出的那樣,公開上市的股票也由多個機構管理。 “政府當局可以而且應該將現有法規應用於加密貨幣,”他說。 “但我認爲沒有必要制定針對加密貨幣的監管。”
一些國家,特別是亞洲國家,爲處理加密貨幣提供了指導。該地區未來監管政策最明確的跡象可能來自日本,該國表示加密貨幣可能有一天會在 2017 年成爲法定貨幣。韓國最近還宣佈,任何超過 250 萬韓元的加密貨幣利潤都將按 20% 的稅率徵稅。預計將於 2022 年生效。
日本政府通過了《虛擬貨幣法案》,該法案定義並描述了加密貨幣。出於會計目的,它們被視爲資產。作爲該法案的一部分,政府發佈了一份經批准的虛擬貨幣清單,這些貨幣被認爲是合法的並且可以進行交易(即向公衆交易、出售或促銷)。雖然最初有人擔心山寨幣可能會被排除在官方名單之外,但這並沒有發生。
請注意,薩爾瓦多成爲世界上第一個接受比特幣作爲法定貨幣的國家(2021 年 6 月)。
計劃 ICO 的初創公司還需要獲得許可證,該許可證規定了產品的最低要求和披露。最後,交易所還受到資本要求、嚴格的 IT 合規檢查以及 KYC(瞭解你的客戶)法規的約束。爲了實現這些變化,日本修改了支付服務法。可以肯定的是,這項任務在日本要容易得多,因爲該國只有一個機構,即金融服務廳,來實施這些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