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使用可轉換債券作為融資手段有利也有弊。這種股權融資方法的幾個優點之一是延遲稀釋普通股和每股收益 (EPS)。
另一個是公司可以以較低的票面利率發行債券——低於它必須支付的直接債券。規則通常是轉換功能越有價值,出售該問題必須提供的收益越低;轉換功能是一種甜味劑。繼續閱讀以了解公司如何利用可轉換債券,以及這對購買它們的投資者意味著什麼。
可轉換債券債務融資的優勢
無論公司的盈利能力如何,可轉換債券持有人在轉換之前只能獲得固定的、有限的收入。這對公司來說是一個優勢,因為普通股股東可以獲得更多的營業收入。公司只有在表現良好的情況下才需要與新轉換的股東分享營業收入。通常,債券持有人無權投票選舉董事;投票控制權在普通股股東手中。
因此,當一家公司考慮替代融資方式時,如果現有管理團隊擔心失去對業務的投票控制權,那麼出售可轉換債券將比普通股融資提供優勢,儘管可能只是暫時的。此外,債券利息對發行公司來說是一項可扣除的費用,因此對於處於 30%稅級的公司,聯邦政府實際上支付了 30% 的債務利息費用。
通過這種方式,對於計劃籌集新資金的公司而言,債券比普通股和優先股更具優勢。
投資者應在可轉換債券中尋找什麼
信用評級較差的公司經常發行可轉換債券以降低出售其債務證券所需的收益率。投資者應該意識到,一些財務狀況不佳的公司會發行可轉換債券只是為了降低其融資成本,而無意轉換債券。作為一般規則,公司越強大,相對於債券收益率的優先收益率越低。
還有一些信用評級較弱的公司也有很大的增長潛力。這些公司將能夠以接近正常的成本出售可轉換債券,這不是因為債券的質量,而是因為這種“增長”股票的轉換特徵具有吸引力。
當資金緊張,股價上漲時,即使是非常有信譽的公司也會發行可轉換證券,以降低他們獲得稀缺資本的成本。大多數發行人希望,如果他們的股票價格上漲,債券將以高於當前普通股價格的價格轉換為普通股。
按照這個邏輯,可轉換債券允許發行人以高於當前價格的價格間接出售普通股。從買方的角度來看,可轉換債券很有吸引力,因為它提供了獲得與股票相關的潛在巨額回報的機會,但同時具有債券的安全性。
可轉換債券的缺點
可轉換債券發行人也有一些缺點。一是可轉換證券融資存在稀釋公司普通股每股收益和公司控制權的風險。如果發行的大部分是由一個買家購買的,通常是投資銀行家或保險公司,轉換可能會將公司的投票控制權從其原始所有者轉移到轉換者。
對於擁有數百萬股東的大公司來說,這種潛力並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對於小公司或剛剛上市的公司來說,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考慮。
許多其他缺點與一般使用直接債務的缺點相似。對公司而言,可轉換債券比優先股或普通股帶來更大的破產風險。此外,期限越短,風險越大。最後,請注意,每當銷售額和收益下降時,使用固定收益證券會放大普通股股東的損失;這是財務槓桿的不利方面。
可轉換債券的契約條款(限制性契諾)通常比短期信貸協議或普通股或優先股的條款嚴格得多。因此,與短期借款或發行普通股或優先股相比,公司在長期債務安排下可能會受到更多令人不安和嚴重的限制。
最後,大量使用債務將對公司在經濟壓力時期的融資能力產生不利影響。隨著公司命運的惡化,它在籌集資金方面將遇到很大的困難。此外,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越來越關注其投資的安全性,他們可能會拒絕向公司墊付資金,除非是基於有良好擔保的貸款。一家在景氣時期通過可轉換債務融資到其債務/資產比率處於行業上限的公司,在壓力時期可能根本無法獲得融資。因此,企業司庫喜歡保持一些“儲備借貸能力”。這限制了他們在正常時期使用債務融資。
為什麼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
發行新股本、可轉換和固定收益證券以籌集資金的決定受多種因素影響。一是內部產生的資金相對於總融資需求的可用性。反過來,這種可用性取決於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股息政策。
另一個關鍵因素是公司股票的當前市場價格,它決定了股權融資的成本。此外,替代外部資金來源(即利率)的成本至關重要。相對於股票基金,借入資金的成本因聯邦所得稅目的的利息支付(但不包括股息)的扣除而顯著降低。
此外,不同的投資者有不同的風險收益權衡偏好。為了吸引盡可能廣泛的市場,公司必須提供盡可能多的不同投資者感興趣的證券。此外,不同類型的證券在不同的時間點最合適。
綜述
如果運用得當,利用市場條件出售差異化證券(包括可轉換債券)的政策可以將公司的總資本成本降低到低於僅發行一類債務和普通股的水平。但是,使用可轉債融資有利也有弊;投資者在買入之前應該從公司的角度考慮這個問題意味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