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典型的交易機制可能如下:如果沒有什麼充足的理由,價格範圍擴大到平均每日價格範圍的兩倍標準差之外,那麼我們可以認爲價差會在幾個小時之內迴歸。
這種雙類別股票策略有兩個主要缺陷,而且可能無法運用於資產管理規模(assets under management, AUM)較大的基金。
1.有兩種不同類別的股票,且它們都在開放市場中交易的上市公司的數目極爲有限,這限制了此種策略的適用性。例如在2009年1月份,雅虎財經列出了只有8家公司有兩種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它們是:Block-buster, Inc,;Chipotle; Forest City Entertainment; Greif, Inc,;John Wiley&Sons;K V Pharma; Lennar Corp,;和Moog, Inc,
2.流動性較差的股票的日成交量通常都很小,這進一步限制了此種策略的可行性。所有的B類股票在2009年1月6日的日成交量都沒有達到100萬股,這對於維持任何合理交易規模的交易策略來說都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