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暨權利?
附帶權利(或“有權利”)允許登記在冊的股東認購公司宣布的權利發行。擁有附帶權利的股票所有者可以在二次發行中購買新股,通常價格低於相關股票的當前市場價格。這種額外的好處使這些股票具有額外的理論價值。
Cum rights 可能與ex-rights形成對比,ex-rights 是不再具有附加權利的股份。
重點摘要
- 附帶權利使現有股東能夠認購發行人宣布的未來發行。
- 他們給予股東以折扣價購買新股的選擇權,以保持其成比例的所有權並避免稀釋。
- 授予此類權利的股份被認為具有額外的理論價值。
暨權利如何運作
仍然擁有可用權利的股份稱為附帶權利。在這種情況下,權利是指以給定價格購買更多新發行或發行股票的機會。基於這些權利所代表的機會,授予此類權利的股票被認為具有額外的理論價值。
如果公司尋求通過配股籌集資金,兼配股的所有者可以保持其比例所有權並避免稀釋。這些權利是短期的,通常為 30-45 天,可以在二級市場上交易。能夠以折扣價行使權利併購買股票,使權利持有人立即獲得價值。出售權利本質上等於為股東騰出資金。
以下公式計算 1 cum right 的值:
價值=(股票市場價格-認購價格)/(購買一股所需的權利數量+1)
分母中的 +1 會調整,以等待除權日或股票無權交易第一天的市場價格下跌。
特別注意事項
附帶權利受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則 703.03 和納斯達克規則 4310(c) 和 4320(e) 關於提前通知期、提議的認購價格、到期日期和其他相關信息供股東做出決定的約束。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要求提交表格 S-1 ,這是供股的登記聲明。
兼權利與前權利
以附帶權利交易的股票允許新買家而不是賣家收集尚未分配但已宣布的權利。暨配股是仍然可用的權利。另一方面,除權股份已經轉讓、行使或到期。除權是允許持有人以先前規定的價格購買股票的股票。
股票交易除權已超過供股期滿,已被原持有人行使,或已轉讓給他人(致使該權利不再可交易)。在任何這些情況下,股票不再為持有人提供任何特權。
除權股份的價值低於仍在交易的股份和權利(尚未除權);除權股份不會讓股東獲得權利發售。可放棄的權利可以單獨交易,允許股東選擇出售其權利而不是行使這些權利。
附帶權利的例子
XYZ 公司有 1000 萬股流通在外的普通股,並正在通過配股發行 500 萬股額外股票。該股票的交易價格為每股 51 美元,認購價為每股 48 美元。購買一股需要兩種權利。
暨權利的價值 = ($51 - $48) / (2 +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