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如债券)产生的但尚未收取的利息金额称为应计利息。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或债券息票发放之日起累积。
债券是一种债务,持有者(贷方)以利息的形式获得补偿。这些利息被称为息票,通常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在此期间,债券所有权可以在投资者之间自由转让。
随后,利息支付的所有权问题就出现了。只有登记在册的所有者才能收到息票支付,但出售债券的投资者必须获得其持有债券期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必须向之前的所有者支付出售前累积的利息。
债券支付的利息是对借款人或发行人借出的钱的补偿,这笔借来的钱被称为本金。到期时,本金将返还给债券持有人。与息票或利息支付的情况类似,到期时债券的合法所有者将获得本金。如果债券在到期前在市场上出售,卖方将获得债券的市场价值。
因此,应计利息调整是支付给债券或其他固定收益证券持有者的额外利息金额。支付的金额等于自债券上次付款日以来应计的利息余额。
要点
- 应计利息是指债券等债务所产生的但尚未收取的利息金额。
- 利息从贷款发放日或债券息票支付日开始累积,但息票每年仅支付两次。
- 债券的应计利息调整是已支付的金额,等于自债券上次支付日以来应计的利息余额。
应计利息和债券市场
在二级市场购买债券时,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作为总购买价的一部分。在最后一次息票支付和下一次息票支付之间购买债券的投资者将在预定的息票支付日获得全额利息,因为他们将成为登记的债券持有人。但是,由于买方没有赚取这段时间内应计的全部利息,因此他们必须向债券卖方支付卖方在出售债券之前赚取的利息部分。
例如,假设有一只债券的息票固定,每年 6 月 1 日和 12 月 1 日支付一次。如果债券持有人在 10 月 1 日出售该债券,则买方将在下一个定于 12 月 1 日的息票日收到全部息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从 6 月 1 日到 10 月 1 日的应计利息。通常,债券的价格包括应计利息;这个价格被称为全价或净价。
应计利息及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内含期权,赋予债券持有人将其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或子公司股权的权利。付息可转换债券将在债券持有期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票息。
债券转换为发行人的股票后,债券持有人将停止收取利息。投资者转换可转换债券时,通常会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最后一部分款项,以弥补自上次付款记录日以来累积的金额。
例如,假设某债券的利息预计每年在 3 月 1 日和 9 月 1 日支付。如果投资者在 7 月 1 日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他将获得从 3 月 1 日到 7 月 1 日累积的利息。这笔最后的利息支付就是应计利息调整。
债券应计利息示例
假设投资者 A 在一级市场购买了一张面值为 1,000 美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票面利率为 5% 的债券。90 天后,投资者 A 决定将债券出售给投资者 B。投资者 B 需要支付的金额是债券的当前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根据投资者 A 持有债券的时间调整后的定期付款。
在这种情况下,债券全年价值为 50 美元(1,000 美元 x 5%),投资者 A 持有债券 90 天,即记录年份的四分之一,即 25%(按 90/360 计算)。因此,应计利息最终为 12.50 美元(50 美元 x 25%)。因此,投资者 B 必须向投资者 A 支付债券在市场上的价值,外加 12.50 美元的应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