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未攤銷債券溢價?
未攤銷債券溢價是指債券面值與其售價之間的差額。如果債券以折價出售,例如,以 90 美分的價格出售,發行人仍必須按面值償還全部 100 美分的面值。由於該利息金額尚未支付給債券持有人,因此它是發行人的負債。
關鍵點
- 未攤銷債券溢價是債券發行人出售證券的價格減去債券到期時的實際面值後的淨差額。
- 未攤銷的債券溢價是發行人的一項負債,因爲他們尚未沖銷這筆利息費用,但最終會到期。
- 在財務報表中,未攤銷債券溢價記錄在稱爲未攤銷債券溢價賬戶的負債賬戶中。
瞭解未攤銷債券溢價
債券溢價是債券定價超過其面值的金額。當經濟中的現行利率下降時,債券價格就會上漲。這是因爲市場利率變得低於未償債券的固定票面利率。
由於債券持有人持有高息債券,因此他們需要溢價作爲市場補償。未攤銷的債券溢價是發行人尚未作爲利息費用覈銷的債券溢價的剩餘部分。
例如,假設當利率爲 5% 時,債券發行人以每年支付的 5% 固定票面利率出售債券。一段時間後,利率下降到 4%。新的債券發行人將發行利率較低的債券。寧願購買高息債券的投資者將不得不向高息債券持有人支付溢價,以激勵他們出售債券。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債券的面值爲 1,000 美元,而債券在利率下降後以 1,090 美元的價格出售,則售價與面值之間的差額就是未攤銷的債券溢價(90 美元)。
未攤銷的債券溢價是債券溢價中將在未來攤銷(註銷)費用的部分。該債券的攤銷金額記作利息費用。如果債券支付應稅利息,債券持有人可以選擇攤銷溢價,即用部分溢價減少應稅利息收入。
特別注意事項
投資應稅溢價債券的人通常受益於攤銷溢價,因爲攤銷的金額可用於抵消債券的利息收入,這將減少投資者必須爲債券支付的應稅收入。應稅債券的成本基礎減去每年攤銷的保費金額。
在債券支付免稅利息的情況下,債券投資者必須攤銷債券溢價。儘管該攤銷金額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可扣除,但納稅人必須通過當年的攤銷來減少其在債券中的基礎。
未攤銷的債券溢價被記作債券發行人的負債。在發行人的資產負債表上,該項目記錄在一個稱爲未攤銷債券溢價賬戶的特殊賬戶中。該賬戶確認債券發行人尚未在債券存續期內攤銷或扣除利息費用的剩餘債券溢價金額。
示例:未攤銷債券溢價計算
爲了計算納稅年度的攤銷金額,債券價格乘以到期收益率(YTM),其結果從債券的票面利率中減去。使用上面的例子,到期收益率是 4%。
- 將債券的售價乘以 YTM 得到 1,090 美元 x 4% = 43.60 美元。
- 從票面金額中減去該值(5% 票面利率 x 1,000 美元面值 = 50 美元)得出 50 美元 - 43.60 美元 = 6.40 美元,這是可攤銷金額。
- 出於稅收目的,債券持有人可以將其 50 美元的利息收入減少到 50 - 6.40 美元 = 43.60 美元。
- 一年後的未攤銷溢價爲 90 美元債券溢價 - 6.40 美元攤銷金額 = 83.60 美元。
- 對於第二個納稅年度,6.40 美元的債券溢價已經攤銷,因此債券的成本基礎爲 1,090 美元 - 6.40 美元 = 1,083.60 美元。
- 第 2 年的保費攤銷 = $50 - ($1,083.60 x 4%) = $50 - $43.34 = $6.64。
- 第二年後剩餘的保費或未攤銷的保費爲 $83.60 - $6.64 = $76.96。
假設債券在五年內到期,您可以對剩餘的三年進行相同的計算。例如,債券在第三年的成本基礎爲 $1,083.60 - $6.64 = $1,07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