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資者確定他們的賬戶在經紀人或顧問手中遭受了損失,可能是時候開始法律訴訟了。本文將概述您可用於繼續您的索賠的選項,以及您在每個步驟中應該期待什麼。在實際提出索賠之前,需要採取一些步驟來確保案件順利進行。
- 如果投資者認為損失是他們的行為直接造成的,他們可以對他們的經紀人採取法律行動——即提出索賠或訴訟。
- 然而,在投資賬戶中虧損不一定是索賠的理由。
- 向經紀人或其他受 FINRA 監管的實體提出索賠意味著進行套利。
- 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他監管機構監管的實體,例如共同基金,需要通過法院系統。
- 針對經紀人的最常見案例包括不合適、攪動和疏忽。
有兩種可用的途徑:仲裁和法院系統。雖然兩個場地的流程有很大不同,但準備和時間承諾是相似的。您將走哪條路將由監管特定金融服務公司的監管機構決定:
- 股票經紀人和經紀公司將通過由FINRA協調的仲裁進行追究。即使經紀人可以使用諸如“財務規劃師”或“顧問”之類的頭銜,他們也受到 FINRA 的監管。雖然 FINRA 將其流程設計為由非法律實體處理,但大多數人在流程的某個階段尋求法律援助。
- 對於與受SEC或州監管機構監管的收費顧問、共同基金公司或信託公司的大多數其他類型的爭議,客戶將作為原告通過法院系統追究爭議。
提出索賠之前
在提出索賠之前,並在用盡所有途徑與爭議所涉公司聯繫後,應評估案件的有效性。在評估過程中,重要的是要注意,無論是經紀賬戶還是託管賬戶,僅僅在投資賬戶中虧損並不總是仲裁、調解或訴訟的理由。
考慮到投資的波動性和不同的時間範圍,投資者歷來在某些時期內經歷過投資損失。如果客戶此時已經使用了法律援助,法律團隊很可能會聘請專家證人並尋找線索。證人(通常是具有會計和財務背景的分析師)將尋找不合適、攪動、未能監督或疏忽的跡象。
找到至少其中一種違規行為的足跡對於定義有效案例至關重要。專家證人的使用對於確定賠償的衡量標準和闡明損害的事實至關重要。
索賠的依據
仲裁申請人或證券欺詐原告提起的最常見案件是普通法欺詐或違反1934 年證券交易法。索賠人將尋求以下兩種途徑之一:尋求自付費用損失或撤銷實際交易作為解決方案。每個途徑都可能導致類似的和解,對於沒有經驗的人,最好讓法律團隊決定路徑。
不適合
不適合性是最常見的指控之一,但由於其主觀性質,因此更難以證明。指控不合適的原告/索賠人陳述了經紀人或顧問知道或應該知道交易模式和/或證券類型與計劃目標不一致的事實。與調查攪動時的定量證據相反,有大量的定性信息需要評估。
證據追踪始於開戶時的文件。開戶文件很可能包含某種定義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和時間範圍的風險概況。這些文檔已經演變成更詳細的格式,以便在發生此類事件時更好地描述客戶。
一種常見的做法是將客戶的風險等級從 1 到 5 進行排序,等級為 5 表示風險承受能力較高。如果要追究不適合的情況,並且在風險類型的投資中損失了大量資金,最好是配置文件數量較少。例如,一個聲稱不適合的客戶,其容忍度為 5,將很難在訴訟中證明投資損失索賠不僅僅是“痛苦的失敗者”投訴。
攪動
攪動是最強烈的指控之一,也是最容易證明的指控之一。這意味著該賬戶的交易金額過多,需要經紀人對資金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才能進行驗證。換句話說,僅僅證明過度交易是不夠的,尤其是在客戶煽動交易的情況下。
由於爭議的性質,攪動在交易或基於佣金的關係中最為常見。也稱為“過度交易”,它可以用作單獨的索賠,其中要求將交易期間累積的佣金作為追償,或與其他索賠一起使用,其中損失和佣金是追回的目標。無論哪種方式,計算都使用基本數學,法院和仲裁小組很容易理解。
該公式將交易總額(買賣)除以每月或每年時間段內的非槓桿賬戶市場價值(每月計算更準確)。雖然關於多少交易量有很多意見,但在許多情況下,四到六倍的營業額被認為是過量的。
使用攪動方法時,重要的是要記住,辯方將提供對比鮮明的證據。如果客戶在前一個時間段內賺錢,辯方將展示該時間段內的交易模式,並要求收益抵消損失。
疏忽
由於其主觀性,疏忽和未能監督並不經常使用,但如果得到證實,它們可以成為強有力的組成部分。他們往往齊頭並進:如果對疏忽的指控得到證實,通常會有一名經理未能盡職盡責地監督他或她的員工。
就像攪動一樣,需要存在一定程度的控制才能發生疏忽。如果顧問控制了大量交易,在執行、證券選擇等方面存在疏忽,則該案例將有依據。
法律訴訟
在許多情況下,集體訴訟可以與個人訴訟同時發生。通過集體訴訟提出索賠有很多好處,但對於具有獨特索賠的當事人而言,獨立索賠可以更好地控制訴訟程序。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可能會通過首先提起集體訴訟而無意中排除自己。幸運的是,集體訴訟文件清楚地提到了這個問題,並為那些計劃獨立提出索賠的各方提供了選擇退出的機會。就像所有法律程序一樣,時間框架也需要考慮清楚,因為法院的等候名單很長。
法律訴訟最好由強大的團隊來處理。擁有受過專業培訓的法律人員可以增加案件的深度,並為尋求和解提供額外的支持。在流程的早期選擇律師和專家證人可以在早期改變訴訟的方向。
隨著市場的起伏,進出證券訴訟領域的律師也是如此。人身傷害和審判律師具有良好的交叉技能,通常能夠很好地處理需要審判經驗的法庭案件。無論哪種方式,使用至少在證券行業具有一定經驗的律師很重要,因為您可以保證辯護方將充分了解情況。
與任何法律程序一樣,設定合理的預期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成本方面:
- 如果您的法律團隊認為您的案件足夠有力且足夠大,它很可能會在應急情況下工作並分享一定比例的賠償。
- 如果團隊認為案件處於臨界狀態,您可以保留團隊並預付 100 至 3,000 美元的專家來準備案件。
- 此外,還需向 FINRA 支付與法庭訴訟相關的備案費用和費用。
綜述
你應該準備好被桌子另一邊的專家在任何一個地點進行盤問。公司認真對待指控,並有足夠的財力為自己辯護。還要準備好接受任何可能的情況,從無償打贏官司到敗訴,並承擔全部法庭費用和法律費用。
FINRA 在其網站上概述了通過仲裁提出索賠的步驟,普通人可以在此過程中獲得良好的開端。如果訴訟是路徑,SEC 網站可以提供一些基本信息,但這將是聘請律師的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