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風險投資家(VC)?
風險投資家 (VC) 是私募股權投資者,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公司提供資本以換取股權。這可能是資助初創企業或支持希望擴張但無法進入股票市場的小公司。
重點摘要
- 風險資本家 (VC) 是爲年輕公司提供資本以換取股權的投資者。
- 新公司經常向風險投資公司尋求資金來擴大和商業化他們的產品。
- 由於投資未經證實的公司的不確定性,風險投資家往往會經歷高失敗率。然而,對於那些成功的投資,回報是可觀的。
- 一些最著名的風險投資家包括 Facebook 的早期投資者 Jim Breyer 和 Twitter 的投資者 Peter Fenton。
瞭解風險投資家
風險投資公司通常以有限合夥企業(LP) 的形式成立,合夥人投資於風險投資基金。該基金通常有一個委員會,負責做出投資決策。一旦確定了有前途的新興成長型公司,就會使用匯集的投資者資金爲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以換取大量股權。
與普遍的看法相反。風險投資通常不會從一開始就爲初創公司提供資金。相反,他們尋求瞄準那些正處於將其想法商業化的階段的公司。風險投資基金將購買這些公司的股份,培育它們的成長,並尋求以可觀的投資回報(ROI) 兌現。
風險投資家通常會尋找具有強大管理團隊、巨大潛在市場以及具有強大競爭優勢的獨特產品或服務的公司。他們還在他們熟悉的行業中尋找機會,並有機會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份,以便影響公司的發展方向。
與天使投資人不同,風險投資公司控制着來自其他投資者的資金池,他們使用自己的資金。
風險投資人願意冒險投資此類公司,因爲如果這些公司成功,他們可以從投資中獲得鉅額回報。然而,由於新公司和未經證實的公司所涉及的不確定性,風險投資公司的失敗率很高。
富有的個人、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基金會和企業養老基金可以將資金彙集到一個基金中,由風險投資公司控制。所有合夥人都對基金擁有部分所有權,但風險投資公司控制着基金的投資地點,通常投資於大多數銀行或資本市場認爲風險太大而無法投資的企業或企業。風險投資公司爲普通合夥人,其他公司爲有限合夥人。
以管理費和附帶權益的形式支付給風險投資基金管理人。根據公司的不同,大約 20% 的利潤支付給管理私募股權基金的公司,其餘的則支付給投資該基金的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通常還要額外支付 2% 的費用。
風險投資史
美國的第一家風險投資公司始於 20 世紀中葉。法國人喬治·多里奧特(Georges Doriot)移居美國獲得商業學位,成爲哈佛商學院的講師,並在一家投資銀行工作。 1946 年,他創立了後來成爲第一家上市風險投資公司的美國研究與發展公司 (ARDC)。
ARDC 的非凡之處在於,創業公司第一次可以從私人來源而非富裕家庭籌集資金。以前,新公司向洛克菲勒家族或範德比爾特家族等富裕家族尋求發展所需的資本。 ARDC 很快就有數百萬來自教育機構和保險公司的賬戶。 Morgan Holland Ventures 和 Greylock Partners 等公司都是由 ARDC 的校友創立的。
在 1958 年的《投資法》之後,啓動融資開始類似於現代風險投資行業。該法案使小企業投資公司可以獲得五年前成立的小企業協會的許可。
風險資本本質上投資於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新業務,但風險也足以嚇跑銀行。所以毫不奇怪,作爲最早也是最成功的半導體公司之一的仙童半導體(FCS)是第一家由風險投資支持的初創公司,爲風險投資與舊金山灣區新興技術的密切關係樹立了典範.
那個地區和那個時代的私募股權公司也設定了今天使用的實踐標準,建立有限合夥企業來持有投資,專業人士將擔任普通合夥人,而提供資本的人將作爲被動合夥人,控制權更有限。在接下來的十年中,獨立風險投資公司的數量不斷增加,促使 1973 年全國風險投資協會成立。
風險投資自此成長爲一個千億美元的產業,2021 年總投資額達到創紀錄的 3300 億美元。如今,知名風險投資家包括早期的 Facebook( FB )Jim Breyer,現在的 Meta,投資人 Peter Fenton, Twitter ( TWTR ) 的早期投資者,以及 PayPal ( PYPL ) 的聯合創始人 Peter Thiel。
3330 億美元
2021 年所有風險投資的價值,創歷史新高。
風險投資公司的職位
風險投資公司中角色的一般結構因公司而異,但大致可分爲三個職位:
- 合夥人進入風險投資公司時通常具有商業諮詢或金融方面的經驗,有時還擁有商業學位。他們傾向於進行更多的分析工作,分析商業模式、行業趨勢和部門,同時也與公司投資組合中的公司合作。儘管他們不做出關鍵決策,但員工可能會將有前途的公司介紹給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
- 負責人是中級專業人士,通常在投資組合公司的董事會任職,負責確保他們的運營沒有任何大問題。他們還負責爲公司確定投資機會,並就收購和退出的條款進行談判。
- 委託人處於“合作伙伴軌道”,具體取決於他們從交易中獲得的回報。合作伙伴主要專注於確定要投資的領域或特定業務,批准交易(無論是投資還是退出),偶爾擔任投資組合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並通常代表公司。
風險投資公司的結構如何?
風險投資公司通常控制着從富人、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其他機構投資者那裏籌集的資金池。儘管所有合作伙伴都擁有基金的部分所有權,但風險投資公司決定了基金的投資方式,通常投資於被認爲對銀行或資本市場風險太大的企業。風險投資公司稱爲普通合夥人,其他金融家稱爲有限合夥人。
風險資本家如何獲得報酬?
風險資本家從他們投資的附帶權益以及管理費中賺錢。大多數風險投資公司從私募股權基金中收取約 20% 的利潤,其餘的則歸其有限合夥人所有。普通合夥人還可收取額外 2% 的費用。
風險投資公司中的突出角色是什麼?
每個風險投資基金都是不同的,但它們的角色可以大致分爲三個職位:合夥人、負責人和合夥人。作爲最初級的職位,合夥人通常參與分析工作,但他們也可能有助於爲公司介紹新的前景。負責人級別更高,更密切地參與風險投資公司投資組合公司的運營。在最高層,合作伙伴主要專注於確定要投資的特定業務或市場領域,並批准新的投資或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