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來講,外匯匯率實際上是用不同貨幣表示的利率互換。外匯交易始於1971年,當時由於美國的債務問題,金本位體制崩潰。從1971年開始到20世紀80年代末,外匯交易完全在商業銀行之間進行,它們利用這種方式對不同貨幣的存款進行調整。商業銀行擁有專屬的接人內部交易商網絡的權利,這個網絡由鬆散的第三方代理商組成,他們促進指令在不同的商業銀行客戶之間進行快速的分配。像高盛這樣的投資銀行不能直接接入內部交易商網絡,它們需要通過商業銀行才能完成外匯交易。
在20世紀90年代初,投資銀行進入了經紀自營商網絡。到了90年代末,非銀行公司和非美國投資銀行也得以直連自營商間交易池了。從2003年開始,對沖基金和自營交易基金也擁有了享有自營商間流動性的權利。目前,外匯即期、遠期和互換產品都通過這種分散的、低監管的機制進行交易。僅有外匯期貨和某些期權合約在交易所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