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現金流貼現法
作爲公司的股東,擁有對公司全部剩餘現金流的要求權。所謂剩餘現金流是公司現金流滿足再投資需要並履行了包括償還債務在內的所有財務義務的現金流。這部分現金流是公司可以向股東支付(或必須向股東收取)的現金流,稱之爲股權自由現金流。股權現金流貼現法就是對股權自由現金流進行貼現以評估股權價值。
股權現金流貼現值的調整
由於股權自由現金流僅僅體現了公司主營業務活動能在未來給股東帶來的收益,所以股權現金流貼現所得的股權價值還必須加上長期投資價值和超額現金以得到公司總的股權價值。
股權自由現金流與公司負債比率
股權自由現金流不光取決於公司創造現金的能力,還取決於公司的負債結構。負債比率的調整意味着公司風險程度的變化,例如,增加債務意味着股權的風險加大,因而權益資本成本也要提高。否則在經營成果不改變的前提下,單純改變負債比率就會使股權的價值提高。因此使用這種方法需要對權益資本成本進行謹慎的調整,以確保預計的債務融資的變化不會對股權的價值有不正常的影響。
紅利貼現法與股權現金流貼現法比較
在不考慮長期投資和超額現金的情況下,紅利貼現法可以視爲股權現金流貼現法的特殊情況,因爲股權自由現金流是紅利支付的基礎。由於公司一般傾向於保持紅利政策的穩定,而且需要保有一定的資金用於未來的投資,公司的股權自由現金流通常與紅利並不相同,因此導致兩種方法估計出不同的股權價值。一般來說,股權現金流貼現法的評估結果大於紅利貼現法的評估結果,兩者的差別可以看做是公司控制權的價值。
當對中能公司採用股權現金流貼現法時結果如下(見表4-3)。
對股權價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見表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