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假房主可以選擇出租其房產以抵消所有權費用或產生收入。因此,度假屋業主可能有權享受某些稅收優惠,這可能有助於使他們的度假屋更便宜。
然而,稅收減免取決於滿足多項要求,包括每年出租房產的天數。提前瞭解稅收規則可以幫助度假房主利用稅收減免並避免在納稅時出現代價高昂的意外情況。
要點
- 出租房產的度假屋業主可以獲得稅收優惠,以幫助使度假屋更便宜。
- 稅收減免取決於是否滿足國稅局的要求,其中可能包括業主個人租賃或使用的天數。
- 度假房產每年最多可出租兩週(14 晚),無需報告租金收入。
瞭解租賃度假屋的稅務規則
如果房主獲得有償租金收入,則該收入將由國稅局 (IRS)徵稅。然而,房主通常可以扣除某些費用。費用總額減少了業主的應稅租金收入。
度假屋業主必須遵守特定規則,以便業主能夠扣除與出租房產相關的費用。以下是度假屋減稅要求和規則的概述。
14 天或 10% 規則
業主可能享有的稅收優惠取決於每年出租房產的天數以及業主在房屋中度過的時間。如果度假屋僅供業主個人享用(並且一年中任何時候都沒有出租),業主通常可以扣除房地產稅和住房抵押貸款利息。
與主要住宅一樣,與保險、維護和公用事業相關的成本不能被註銷。如果房屋用於出租目的,房主將屬於以下三類之一。
每年出租房產的時間不超過 14 天
根據國稅局規定,度假房產每年最多可出租兩週(14 晚),無需報告租金收入。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屋仍被視爲個人住宅,因此業主可以根據標準第二套住房規則在附表 A上扣除抵押貸款利息和財產稅。但是,業主不能將任何費用作爲租金費用扣除。
這項稅收減免有時被稱爲“大師賽免稅”,因爲奧古斯塔國家高爾夫俱樂部附近的房主可以在年度錦標賽期間出租房屋賺取高達 20,000 美元的收入,而無需在納稅申報表上報告收入。
租期超過15天,使用不足14天
在這種情況下,該房產被視爲租賃房產,租賃活動被視爲一項業務。所有租金收入必須向國稅局報告,業主可以扣除某些租金費用,包括以下費用:
- 支付給物業經理的費用
- 保險費
- 維修費用
- 抵押貸款利息
- 財產稅
- 公用事業
- 折舊
可以扣除的租金費用金額基於度假屋出租的天數百分比(稱爲“租賃天數”)。可扣除費用的計算方法是將房屋出租天數除以房屋使用總天數:租賃天數加上個人使用天數。
例如,如果度假屋的總使用天數爲 120 天,其中 100 天爲租賃天數,則可以從租金收入中扣除 83% 的費用(100 個租賃天數/120 個總使用天數)。費用中超過租金收入的租金部分不能扣除。業主將無法扣除剩餘17%的租金費用。
除了扣除租金費用外,業主每年還可以扣除最多 25,000 美元的損失,具體取決於業主的調整後總收入 (AGI) ,如果他們自己管理房產,則被動損失可以被沖銷。被動損失是指如果納稅人沒有實質性參與租賃財產,則可以扣除的損失。
業主使用房屋的時間超過 14 天或房屋出租總天數的 10%
如果個人居住天數超過 14 天或房屋租賃天數的 10%(以較大者爲準),IRS 會將該房產視爲個人住宅,並且不能扣除租金損失。租金費用(最高可達租金收入水平)以及財產稅和抵押貸款利息仍然可以扣除。
由於 14 天的截止日期會對稅收產生巨大影響,因此跟蹤和記錄個人使用天數與維修和維護使用天數非常重要。根據美國國稅局的規定,個人使用天數可以包括:
您花大量全職時間修理和維護(而不是改善)您的財產的任何一天都不算作個人使用的一天。即使家庭成員在同一天將該財產用於娛樂目的,也不要將這一天算作個人使用日。
綜述
出租度假屋的業主可能能夠利用某些稅收優惠,從而使第二套住房更加便宜。稅法提供了截然不同的福利,具體取決於每年出租房產的天數和業主使用房屋的時間。
由於稅法可能很複雜且經常變化,因此諮詢合格的稅務專家可能會有所幫助,以全面瞭解稅法並確定出租度假屋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