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和《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被一些人譽爲美國近幾十年來通過的兩項最大的公司改革立法。兩者都發生在震驚華爾街的代價高昂但類型迥異的醜聞和公司倒閉之後。
Sarbanes-Oxley 旨在通過加強財務披露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來保護投資者免受公司會計欺詐。在經歷了數十億美元的會計醜聞之後,國會於 2002 年通過了該法案,其中最著名的可能是能源貿易公司安然和電信公司 WorldCom。
多德-弗蘭克法案於 2010 年通過,以應對2007-08 年的金融危機,這讓華爾街陷入了困境。多德弗蘭克法案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更密切地監管大銀行和金融機構來降低金融體系的風險。
重點摘要
- 2002 年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加強了有關公司財務報告準確性的規則,以防止在一系列備受矚目的醜聞使投資者損失數十億美元后出現會計欺詐。
- 2010 年通過的《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更嚴格地規範了銀行的冒險行爲,並制定了防止在 2007-08 年金融危機後向消費者提供掠奪性貸款的規則。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爲了保護投資者免受公司會計欺詐,Sarbanes-Oxley 將公司財務報告的責任完全放在了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肩上。它要求首席執行官 (CEO) 和首席財務官 (CFO) 親自證明財務報告中包含的信息的準確性,並確認已制定控制和程序來評估和驗證準確性。
事實上,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被要求親自簽署財務報告,確認他們遵守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定。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導致最高 1500 萬美元的罰款和最高 20 年的監禁。
多德-弗蘭克法案
大規模的多德-弗蘭克法案旨在通過加強金融體系的監管來保護投資者和納稅人,着眼於控制風險並結束對“太大而不能倒”銀行的救助,例如金融危機期間發生的那些危機。
多德-弗蘭克的主要條款包括沃爾克規則、對信用違約掉期和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等風險衍生品的監管,以及增加銀行的財務緩衝。
以美聯儲前主席保羅沃爾克命名的沃爾克規則禁止商業銀行使用存款進行短期投機交易。這些措施旨在防止大型金融機構過度冒險,這是金融危機和華爾街崩潰的主要因素。
多德-弗蘭克還成立了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來監測金融系統中的風險,併成立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來保護消費者免受掠奪性貸款行爲的影響。濫用貸款行爲被認爲是導致金融危機核心的次貸崩潰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