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信託過失?
信託過失是一種職業瀆職行爲,其中一個人未能履行其信託義務和責任。受託人對其客戶負有某些責任。當受託人因疏忽對受託人造成損害時,即爲信託過失。
關鍵點
- 受託人是負責監督另一方的金融賬戶或資產的個人或實體。
- 信託過失是一種職業瀆職行爲,其中一個人未能履行其信託義務和責任。
- 信託過失通常以被動行爲的形式出現,即未能採取行動或採取任何措施來阻止或解決他人的行爲。
- 受託過失可以包括直接過失、重大過失或過失失實陳述。
- 爲了證明信託疏忽,原告必須證明被告的疏忽行爲如何直接導致損害賠償。
- 對信託過失的處罰通常是金錢補償,但也可能包括刑事指控。
瞭解信託過失
當受託人未能就違反職責採取行動時,特別是當他們的行爲可以防止違規或將負面影響降至最低時,就會發生受託人疏忽。受託人是負責監督另一方的金融賬戶或資產的個人或實體。
董事會成員可以代表股東擔任受託人。律師和受託人是經常扮演受託人角色的其他專業人士的例子。受託人必須遵守各種道德和法律規則和準則。
信託過失通常以被動行爲的形式出現,即未能採取行動或採取任何措施來阻止或解決他人的行爲。這就是爲什麼這種類型的失敗被稱爲疏忽,而不是欺詐或欺騙行爲,其中受託人發起或積極從事違反其道德義務或行爲準則的行爲。
承擔受託人角色的一方可能犯有疏忽罪,即使他們沒有從不作爲的結果中受益。假設一家公司的股東將他們的資金委託給公司的管理層。
如果公司的員工貪污錢財或在奢華的晚宴和禮物上花費資金,而首席財務官沒有檢查財務賬目,從而使此類違規行爲被忽視,即使他們沒有個人受益,該官員也將被視爲疏忽並被追究責任從這些動作中。
信託過失的類型
各種行爲都可能構成信託過失。其中包括:
疏忽:當受託人違反其義務並且該違反行爲造成個人傷害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這通常被視爲注意義務。
重大過失:重大過失比過失高出一步。它確實包括違反注意義務的情況,但這種違反行爲是以魯莽的方式進行的,沒有考慮到他人的安全。
過失失實陳述:當一方根據未經合理謹慎準備的信息做出決定時,就會發生這種類型的信託過失。
如何證明信託過失
爲了證明信託過失,一方必須證明個人被賦予了信託義務,並且違反了該義務導致了損害賠償。原告必須證明被告有責任,例如誠信、透明和忠誠,而這些沒有得到尊重。
爲了表明已經發生了違反信託義務的行爲,不需要證明意圖。
爲了證明這些義務沒有得到尊重,原告必須證明許多可能的情況,例如隱瞞信息、挪用資金、濫用職權或歪曲事實。原告必須直接證明這些行爲造成了損害。
信託過失的處罰
做出可能被視爲疏忽的行爲的當事方可能會受到各種處罰或其他後果。這些處罰可能由對該方具有管轄權的相關實體或管理機構實施。
在某些情況下,違規方甚至可能受到刑事處罰。更常見的是,該行爲將被視爲民事事項。認爲自己受到受託人疏忽負面影響的一方可以提起法律訴訟,將受託人指定爲被告。
與任何類型的民事訴訟一樣,原告必須建立一個案例來證明所謂的疏忽行爲並提供證據來支持他們的主張。如果原告勝訴,可能判給的潛在損害賠償將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原告可能因受託人的疏忽而遭受的損失金額。
什麼是受託人的例子?
受託人的例子包括律師或財務顧問。這些人旨在爲客戶的最大利益行事。另一個例子是董事會對其股東的看法。他們的目標是採取行動提高公司股票的價值。
什麼是違反信託責任?
當受託人未能以他們作爲受託人的個人的最佳利益行事時,就會違反受託人義務。這種違規行爲可以是被動的,稱爲疏忽,也可以是主動的,例如通過欺詐或虛假陳述。
財務顧問和受託人有什麼區別?
財務顧問通常只是向他們的客戶出售金融產品。受託人必須遵守更高的標準,因爲他們的行爲必須符合客戶的最大利益,並且所有行爲都必須謹慎行事。財務顧問可以是受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