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條款定義了房地產合同必須滿足才能具有約束力的條件或行動。當買賣雙方同意條款並簽署合同時,或有事項成爲具有約束力的銷售合同的一部分。因此,重要的是要了解您的房地產合同中是否包含應急條款。
讓我們看看購房合同中廣泛使用的或有條款,以及它們如何使買賣雙方受益。
概要
- 應急條款定義了房地產合同必須滿足才能具有約束力的條件或行動。
- 應急條款還賦予雙方在買賣雙方協商的特定情況下退出合同的權利。
- 評估意外事故保護買方,並努力確保財產的估值達到指定的最低金額。
- 融資意外事件(或“抵押意外事件”)讓買方有時間獲得購買房產的融資。
- 檢查或盡職調查意外情況賦予買方在指定時間段內檢查房屋的權利。
房地產交易如何運作
但首先,快速回顧一下房地產交易的運作方式。房地產交易通常以提案開始:買方向賣方提出購買要約,賣方可以接受或拒絕。通常,賣方會反擊報價,談判會反覆進行,直到雙方達成協議。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這些條款,則該要約無效,買賣雙方各走各的路,沒有進一步的義務。
但是,如果雙方同意要約的條款,買方將支付定金——作爲善意證明的一筆款項,通常爲售價的 1% 或 2%。在關閉過程開始時,資金由託管公司持有。
房地產意外事件
有時,或有條款附在購買房地產的要約上,幷包含在房地產合同中。從本質上講,或有條款賦予雙方在某些情況下退出合同的權利,這必須由買賣雙方協商。
或有事項可能包括時間框架(例如,“買方有 14 天的時間檢查財產”)和具體條款(例如,“買方有 21 天的時間來獲得 80% 的 30 年期常規貸款)等細節。購買價格的利率不高於 4.5%”)。任何或有條款都應寫得足夠清楚,以使各方都能理解這些條款。
應急條款幾乎可以針對任何需要或關注而編寫。但在每種情況下,如果不滿足或有條款的條件,合同就會失效,一方(通常是買方)可以退出而不會產生法律後果。反之,如果滿足條件,則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決定退出,則構成違約。
違約的後果各不相同,從沒收保證金到訴訟。例如,如果買方退出,而賣方無法找到另一位買方,賣方可以就特定的表現提起訴訟,迫使買方購買房屋。
在某些州,房地產專業人士可以準備合同和任何修改,包括應急條款。然而,在其他州,有執照的律師必須起草這些文件。
評估或有事項
評估意外事件可以保護買家,並幫助確保房產的估值達到指定的最低金額。如果房產沒有估價至少達到規定的金額,可以終止合同,並且在許多情況下,定金會退還給買方。
評估或有事項可能包括允許買方繼續購買的條款,即使評估低於指定金額,通常在買方收到評估價值通知後的特定天數內。賣方可能有機會將價格降低到評估金額。
或有事項指定了一個發佈日期或之前,買方必須將評估的任何問題通知賣方。否則,或有事項將被視爲滿足,買方將無法退出交易。
融資應急
融資意外事件(也稱爲“抵押意外事件”)讓買方有時間申請並獲得購買房產的融資。這爲買方提供了重要的保護,如果他們無法從銀行、抵押貸款經紀人或其他類型的貸方獲得融資,他們可以退出合同並收回他們的保證金。
財務意外事件將說明買方獲得融資的特定天數。在此日期之前,買方可以終止合同(或要求延期,但必須得到賣方的書面同意)。否則,即使貸款沒有擔保,買方也會自動放棄應急費用並有義務購買房產。
房屋銷售應急
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在購買另一處房產之前先賣掉一個房子更容易,但時間和融資並不總是這樣。房屋銷售意外事件爲買家提供了特定的時間來出售和解決他們現有的房屋,以便爲新房屋提供資金。這種意外情況可以保護買家,因爲如果現有房屋的售價至少低於要價,買家可以退出合同而不會產生法律後果。
房屋銷售意外事件對賣方來說可能很困難,他們可能在等待意外事件的結果時被迫放棄另一個報價。如果買方的房屋在規定的天數內沒有售出,賣方保留取消合同的權利。
房地產市場火爆
太多的意外事件,特別是像房屋銷售意外事件這樣複雜的意外事件,可能會導致在火熱的房地產市場上被拒絕。請諮詢您的房地產經紀人,看看您可以安全地包括哪些意外事件,而不會讓賣家反對您的報價。
檢查應急
檢查意外事件(也稱爲“盡職調查意外事件”)賦予買方在指定時間段內(例如 5 到 7 天)對房屋進行檢查的權利。它保護了買家,買家可以根據專業房屋檢查員的調查結果取消合同或協商維修。
檢查員檢查物業的內部和外部,包括電氣、飾面、管道、結構和通風元件的狀況。檢查員向買方提供一份報告,詳細說明檢查期間發現的任何問題。根據檢驗意外事件的具體條款,買方可以:
- 批准報告,交易向前推進
- 不批准報告,退出交易,並退還保證金
- 如果需要再次查看,請要求時間進行進一步檢查
- 要求維修或讓步(如果賣方同意,交易繼續進行;如果賣方拒絕,買方可以退出交易並退還保證金)
除了檢查意外費用外,有時還包括維修費用意外費用。這指定了必要維修的最高金額。如果房屋檢查表明維修費用超過此美元金額,則買方可以選擇終止合同。在許多情況下,維修費用或有費用基於銷售價格的一定百分比,例如 1% 或 2%。
踢出條款
踢出條款是賣方添加的一項應急措施,以提供針對房屋銷售應急措施的保護措施。儘管賣方同意房屋銷售意外情況,但他們可以添加一個踢出條款,說明賣方可以繼續推銷該物業。
如果另一個合格的買家上臺,賣家會給當前買家指定的時間(例如 72 小時),以消除房屋銷售意外事件並保持合同有效。否則,賣方可以退出合同並出售給新的買方。
意外風險
在您的報價中包含或有事項的最大風險是賣方可能不接受它們,或者它們可能過於嚴格而無法讓您退出。如果您所在的房地產市場可能與其他報價競爭,請諮詢您的房地產經紀人以確定要包括哪些意外情況。
在一些炙手可熱的房地產市場中,一些買家甚至將評估意外情況排除在他們的報價之外,以使他們的報價被接受。這是一個冒險的選擇,因爲如果房產評估不足,買家將負責拿出現金來分攤差價。
突發事件的挑戰
意外事件在房地產合同中提出了自己的挑戰。它們經常會成爲賣家和買家的額外壓力來源。如果買家無法在驗房應急截止日期前檢查房屋,他們必須決定是在驗房完成之前繼續進行,還是嘗試延長截止日期,從而延長截止日期。如果賣方希望在搬家之前按時完成房屋的出售,那麼延長應急期限可能會危及他們的計劃。
房地產中的意外事件有哪些例子?
財務意外事件是房地產交易的標準。如果買家計劃通過抵押或貸款支付房產,他們最有可能希望包括這種意外情況。如果他們的融資失敗,它允許他們終止交易而不會受到懲罰。
同樣典型的是評估意外事件。如果獨立估價師未按合同價格或以上對房產進行估價,則買方有權根據需要取消合同。
最後是檢查應急。它允許買方聘請的專業人員檢查和報告財產的狀況。如果出現問題,並且買賣雙方無法就處理問題達成一致或妥協,則可以取消交易。
房屋的應急期有多長?
應急期間的長度因應急類型而異。抵押或融資應急期通常持續 30 至 60 天。檢查應急期可能僅持續 10 天。
或有和待定有什麼區別?
“或有”和“待定”是房地產清單上經常出現的術語,表示該物業的當前交易階段。或有意味着賣方已接受要約,並且該物業已簽訂合同,但在最終銷售之前需要滿足買方的某些條件或或有條件。待處理意味着:
- 買方提交了一份沒有意外情況的報價。
- 買方已經消除了他們的意外情況。
因此,待處理狀態是在交易過程中比或有狀態更進一步的狀態——它更接近最終的銷售/關閉。
歸納總結
房地產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規定了房地產交易中各方的角色和義務。或有事項是附加在合同上併成爲合同一部分的條款。閱讀和理解您的合同很重要,注意所有指定的日期和截止日期。因爲時間至關重要,所以有一天(以及錯過的最後期限)可能會對您的房地產交易產生負面且代價高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