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死手供應?
死手條款,也稱爲死手毒丸,是目標公司用來抵禦敵意收購的策略。一旦不受歡迎的收購者購買了一定數量的股票,新的股票就會自動發行給所有其他現有股東,導致有抱負的所有者的股票持有量或公司所有權百分比被大量稀釋。
摘要
- 死手條款是一種反收購策略,涉及向所有人發行新股,但尋求收購公司的敵對競標者除外。
- 它有助於稀釋收購方已經購買的股份的價值,降低其所有權百分比,並使控制權的成本更高。
- 當敵意收購方收購目標公司指定數量的股份(通常在 15% 至 20% 之間)時,這些措施就會生效。
- 死手條款只能由採用它們的董事撤銷,因此不能通過代理權之爭驅逐管理層來阻止。
瞭解死手規定
收購一直在發生,儘管並非所有收購都受到公司管理層的歡迎。有時,發號施令的董事會(B of D)會拒絕收購要約。當面臨阻力時,有興趣的一方要麼放棄繼續前進,要麼直接向公司股東尋求足夠的支持,以更換管理層,並有可能獲得批准。
如果收購進展變得敵對,公司管理層可能會選擇採用有爭議的策略,例如毒丸、皇冠寶石防禦或金色降落傘,以捍衛其地位。這些措施在性質上各不相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中的每一個都旨在通過降低收購的吸引力來推遲買家。
像其他毒丸一樣,死手條款的作用是使敵意收購變得異常昂貴。一旦惡意投標人收購了目標公司指定數量的股份,通常在 15% 到 20% 之間,死手條款就會生效,只允許符合條件的董事會成員以較低的價格購買新發行的股份。
死手條款可以用來完全阻止掠奪者的進步,或者在其他情況下,作爲討價還價的工具來推高收購價格。在後一種情況下,它成爲一種談判工具。
突然間,收購方持有的股票的影響力變小了。用新股充斥市場會稀釋其已經購買的股票的價值,降低其所有權百分比,並使獲得控制權變得更加困難和成本更高。
對死手條款的批評
敵意的投標人可以通過發起代理權競賽然後選舉新的董事會來贖回它來克服常規的毒丸。死手條款並非如此。
股東權利計劃中的死手條款禁止除採用它們的董事之外的任何人撤銷它們。 In other words, that means existing directors can prevent the acceptance of an unsolicited offer, regardless of the shareholders' wishes or the views of the newly elected directors.
將所有這些權力交到現任董事會手中,引發了很多爭議,這或許是可以理解的。死手條款可以作爲延長不合適和不受歡迎的董事任期的一種方式,也可以防止大多數有投票權的股東對是否要進行收購有發言權。
這樣的觀察導致死手毒丸在一些司法管轄區受到挑戰,包括在受歡迎的商業友好州特拉華州。 1998 年,特拉華州最高法院裁定,股東權利計劃中的死手贖回條款是無效的防禦措施,因爲它們不公平地剝奪了股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