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評估權?
評估權是公司股東通過司法程序或獨立評估師確定公平股票價格並責成收購公司以該價格購買股票的法定權利。
評估權是一種股東保護政策,防止參與合併的公司向股東支付低於公司價值的金額。
重點摘要
- 評估權是公司股東要求對公司股票進行司法程序或獨立評估以確定股價公允價值的合法權利。
- 當公司被收購或合併且股東認爲報價太低時,他們通常會行使評估權。
- 可以使用不同的估值方法來確定公平價格,包括基於資產的方法、收入或現金流量方法、可比市場指標以及混合或公式方法。
- 評估權是一項重要的投資者權利,可以保護股東的投資免受不合理、機會主義或不合時宜的股票收購要約的影響。
瞭解評估權
股東通常在被迫放棄股份時(最常見的情況是合併或收購)會行使評估權。股東希望繼續保留其職位,但管理層已決定繼續進行合併或收購,或者股東認爲股份的出價太低。在這兩種情況下,股東都會行使評估權並要求法院正確評估股票。
分析師可能會使用多種估值方法來確定被收購公司的公平股價和價值,包括基於資產的方法、收入或現金流方法、可比市場數據模型以及混合或公式方法。
一旦對股票進行評估,如果評估確定股票的價值高於所提供或支付的價格,股東將獲得相應的補償。
評估權是投資者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對於少數股東而言,因爲他們的聲音被單個控股股東或股東集團淹沒。評估權可以保護股東的投資免受不合理、投機取巧或時機不當的公司收購要約的影響。
雖然大多數情況下,評估權的發生都是基於合併或兼併,但也可能適用於公司採取任何股東認爲有損其利益的特別行動的情況。在兼併和收購中,評估權保證如果兼併或收購推翻了股東的意願,股東將獲得足夠的補償。
評估權和業務估值方法
如上所述,有多種方法可以對企業進行估值並確定公平的股價以安撫股東。其中一種方法是基於資產的估值,該方法側重於公司的淨資產價值(NAV),即總資產減去總負債後的公平市場價值。
本質上,這種方法決定了重建業務的成本。在決定將公司的哪些資產和負債納入估值以及如何衡量每項資產和負債的價值方面,存在解釋空間。例如,某些庫存成本方法(例如,後進先出法或先進先出法)將以不同的方式對公司的庫存進行估值,從而導致公司資產的總體價值發生變化。
另一種企業估值方法是使用可比收益比率(例如市盈率)來確定企業與競爭對手的實力。例如,如果某公司的市盈率在同類公司中最高,則表明該公司在該領域確實具有優勢(可能是新技術或新市場領域的收購),或者估值過高(即,與實際利潤相比,其價格過高)。
最後,獨立評估人員可能會使用貼現現金流(DCF) 法來得出評估權發行中的客觀股價。與可比法(一種相對估值方法)相比,DCF 方法被認爲是一種內在方法,獨立於任何競爭對手。DCF 方法的核心是依賴於未來現金流的預測。然後對這些進行調整以獲得公司的當前市場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