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收益證券的世界中,機構債券是最安全的投資之一,並且由於其低風險和高流動性而經常與國債(T-bonds)相提並論。但與僅由美國財政部發行的國債不同,機構債券來自多個來源,不僅包括政府機構,還包括政府授予特許權的某些公司。在本文中,我們將研究不同類型的機構債務、每種債務所涉及的稅務問題,並瞭解爲尋求獨特債券結構的個人投資者提供的衆多選擇。
代理債券發行人
並非所有機構債券都由政府機構發行;事實上,最大的發行人本身並不是機構,而是政府資助的實體(GSE)。這是一個重要的區別,因爲真正的機構明確地得到美國政府的充分信任和信用的支持(使其違約風險幾乎與國債一樣低),而 GSE 是持有政府特許狀的私人公司,因爲它們的活動是被認爲對公共政策很重要。
除其他外,這些公司提供住房貸款、農業貸款、學生貸款,並幫助爲國際貿易融資。由於政府首先通過授予特許權來特別強調這些活動,因此市場普遍認爲政府不會允許特許權持有公司倒閉,從而爲 GSE債務提供隱性擔保。儘管機構債券交易員在買賣債券時認識到真正機構和 GSE 之間的這種區別,但兩種債券的收益率幾乎相同。
在下表中,我們看到了由債券交易商出售的兩種假設的機構債券。聯邦農業信貸銀行 (FFCB) 是一家 GSE,因此對其債務進行隱性擔保,而 Private Export Funding Corp. (PEFCO) 債券由美國政府證券(作爲抵押品)支持,利息支付被視爲顯性擔保美國政府的義務。然而,在到期收益率(YTM) 線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市場中,隱性和顯性擔保的價值非常相似,從而產生幾乎相同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