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 SEC 表格 144:建議出售證券的通知?
表格 144:建議出售證券的通知是由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發佈的文件。公司的執行官、董事或關聯公司必須在任何三個月內下達出售該公司股票的訂單時,如果該公司的股票銷售量超過 5,000 股或單位或總銷售價格,則必須向 SEC 提交超過 50,000 美元。這也被稱爲 1933 年證券法第 144條。
摘要
- 144 表格必須在任何三個月內有命令出售公司股票且銷售超過 5,000 股或單位或總銷售價格超過 50,000 美元時,必須向 SEC 提交。
- 提交表格 144 的一方必須有在填寫後的合理時間範圍內出售證券的善意意圖。
- 由於表格 144 所涵蓋的銷售通常非常接近發行公司的利益,因此申報人必須根據 1933 年證券法第 5 條對證券進行登記。
瞭解表格 144:建議出售證券的通知
在美國出售受限制、未註冊和控制證券的任何人都必須遵守1933 年證券法第 144 條規則,該規則是在 1929 年股市崩盤後作爲保護投資者的一種方式而通過的。出售這些類型的證券通常可以複雜,因此規則 144 有助於簡化流程。根據該規則,只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賣方就可以免除證券銷售登記。賣方可以是任何人,包括證券發行人、經紀自營商,甚至是承銷商。
由於表格 144 涵蓋的銷售通常非常接近發行公司的利益,因此申報人必須根據《證券法》第 5 條對證券進行登記。如果滿足正確的條件,規則 144 可以提供必要的豁免並允許進行轉售。儘管如此,所有各方都必須在出售前獲得轉讓代理以刪除證券的圖例。
當在任何三個月期間根據規則 144 出售的數量超過 5,000股或單位或總銷售價格超過 50,000 美元時,關聯公司必須向 SEC 提交表格 144 作爲擬議出售證券的通知.提交表格 144 的實體必須具有在提交表格後的合理時間內出售表格中提及的證券的善意意圖。雖然 SEC 不要求以電子方式將表格發送到 SEC 的EDGAR數據庫,但一些申報者選擇這樣做。其他人可能會選擇以印刷形式這樣做。
SEC 表格 144 可以打印或電子方式提交。
個人 144 表上的其他信息可能包括實際地址、國稅局(IRS) 號碼、付款的性質以及前幾個月的其他類似銷售。
特別注意事項
根據規則 144,這些證券的出售必須滿足某些條件。他們是:
- 公司必須滿足特定的持有或鎖定期——上市公司爲六個月,其他公司爲一年。更多關於這下面。
- 公司必須向公衆提供足夠的信息,包括業務描述、財務報表、披露信息以及有關公司管理人員和其他關鍵人員的信息。
- 公司關聯公司不得轉售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的 1%。
- 交易條件仍然適用,就像在正常情況下一樣。
- 如上所述,關聯賣方必須提交一份提議出售證券的通知。如果將出售超過 5,000 股股票,或者在三個月內預計出售的價值將超過 50,000 美元,則需要這樣做。
鎖定協議
承銷商將讓公司高管、經理、員工和風險資本家圍繞公司的首次公開募股 (IPO) 簽署鎖定協議,以鼓勵在交易的前幾個月保持股票價格的穩定。
鎖定協議是公司承銷商和內部人員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禁止內部人員在特定時期內出售任何股票。鎖定期通常持續 180 天,但有時可能持續短至 120 天或長達 365 天。
其他相關表格
除了 From 144,重要的 SEC 備案表格還包括:
- S-1 和 S-1/A——兩者都是註冊聲明
- 10-K 和 10-Q 或年度和季度報告
- SEC 表格 4 :證券受益所有權變更聲明
- SEC 表格 12b-25 :遲交通知
- SEC 表格 15 :註冊終止證明和通知
請記住,這不是相關表格的詳盡列表。完整列表以及說明和可下載表格可在 SEC 網站上找到。
表格 144 示例:建議出售證券的通知
可以通過在 EDGAR 上查找公司來找到表格 144 的示例。 2018 年 4 月 26 日,Guaranty Bancshares 的董事 Lee Kirk 申請在納斯達克以總市值 686,896.08 美元的價格出售 20,891 股公司股票。銷售的大致日期定在 2018 年 4 月 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