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必需的現金?
所需現金是買方爲完成抵押貸款或完成現有財產的再融資而必須交付的資金總額。所需現金金額的交付通常在產權公司或託管辦公室進行,並且會因州位置和銷售類型而異。在交割期間,參與者將審查、授權、註明日期並簽署大量法律文件,通常是在公證人面前。所需現金也稱爲結賬現金。
關鍵點
- 所需現金是完成抵押貸款或現有財產再融資所需的資金總額。
- 電匯或銀行本票可用於支付關閉貸款所需的現金金額。
- 所需現金包括與購房或再融資相關的首付和其他過戶費用。
- 聯邦政府要求貸方在貸款估算表上列出所需的現金。
瞭解所需現金
所需現金描述了買方或再融資房主爲完成貸款而帶來的最終金額。可以通過電匯或銀行本票將所需現金交付給貸方、賣方或其他方。
- 電匯用於以電子方式將資金從一家銀行或金融機構轉移到另一家銀行或金融機構。實物資金不換手。通常,電匯提供銀行所需的資金,例如貸款發起費和積分。
- 銀行本票是由金融機構簽發並簽署並支付給第三方的支票。買方將爲銀行本票支付少量費用,並將現金兌換成書面匯票,其中包括關閉所需的資金。這些支票通常包括支付給房產賣方的首付或其他資金。
成交成本是指買賣雙方通常爲完成房地產交易而產生的超出房產價格的費用。產生的成本可能包括貸款發起費、評估費、產權搜索、產權保險、調查、稅收、契約記錄費和信用報告費用。此外,所需現金可能包括任何首付、購買積分、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和稅款。
所需現金的組成部分
所需現金的最大部分是貸款的首付。從歷史上看,首付是購買價格的 10% 到 20%。在 2000 年代初期,隨着房價穩步上漲和放貸活動放寬,貸方提供無需首付的貸款。這些被稱爲零首付或無首付貸款。這些貸款的違約對 2008 年的金融危機造成了重大影響,之後就變得罕見了。
所需現金的另一個組成部分是用於購買積分的錢。購買積分允許借款人降低利率以在收盤時換取現金。從本質上講,借款人提前支付利息是爲了在貸款期限內確保較低的利率。
貸款估算表還將列出與所有權轉讓相關的一系列其他費用。所需現金包括這些費用。這些費用包括貸款申請費、害蟲檢查費、標題檢索費和調查費。貸方還必須列出所有權第一個月到期的財產稅和預付利息。
表格列出所需現金
消費者金融保護局(CFPB) 於 2015 年發佈了一項裁決,以整合貸方用於向潛在買家和最終買家披露所需現金的表格。該規則結合了《貸款真相法》和《房地產結算程序法》(RESPA) 規定的披露。
旨在滿足這兩項法律的新表格被稱爲 TILA-RESPA 綜合披露 (TRID)。根據 2015 年的規定,聯邦政府要求貸方在收到借款人申請後的三天內,在貸款估算表上列出所需現金。同樣,在交割前三天,貸方必須在交割披露表上提供更新的估計。這兩份文件幾乎完全相同,這讓借款人有機會尋找重大變化。在 2015 年之前,此信息採用善意估算 (GFE) 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