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投資和金融界的新手,您應該了解一些組織,包括那些充當金融監管機構的組織。其中之一是金融業監管局(FINRA)。
FINRA 是一個非政府的獨立組織,幫助保護投資者並幫助維護市場誠信。簡而言之,FINRA 通過監督美國超過 624,000 家經紀自營商公司來保持金融市場的公平。它通過採用和實施一系列規則和法規來做到這一點。公司及其僱員必須遵守這些規則。否則,他們可能會面臨罰款、制裁和其他紀律處分。本文著眼於規則 3210 及其對顧問和經紀人的重要性。
摘要
- 金融業監管局是一個非政府的獨立機構,通過一系列規則和法規保護投資者並幫助維護市場誠信。
- FINRA 規則 3210 於 2016 年通過並於次年推出。
- 規則 3210 管理成員在其工作地點以外的公司開設的賬戶。
- 如果所有員工希望在任何其他金融機構開設或維持投資賬戶,他們必須聲明其意圖並獲得雇主的同意。
- 會員還必須將相關人員在其雇主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任何賬戶通知其雇主。
什麼是規則 3210?
規則 3210 (其他經紀自營商和金融機構的賬戶)於 2016 年 4 月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的批准。該規則於次年 4 月推出,以確保會員公司、經紀人和顧問保持道德標準在他們工作期間。
規則 3210 的目的是管理顧問和經紀人在其受僱或註冊的成員公司以外的公司開立或建立的賬戶。財務顧問和經紀人在雇主那裡的賬戶很容易被監控。它還對與會員相關的任何人開設和維護的賬戶設置了條件。關聯人包括與員工有關係的人,例如配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員。
該規則取代了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則 407,這是一項對 FINRA 成員的個人投資賬戶施加條件的行為規則。根據該規則,他們必須向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或納斯達克報告任何和所有投資持股,以消除任何和所有欺詐和/或內幕交易事件。
規則 3210 也取代了 NASD 規則 3050(紐交所規則 407 和 407A 以及紐交所規則解釋 407/01 和 407/02),其中規定與 FINRA 成員相關的任何人都必須在開立賬戶或執行之前報告這種關係他們賬戶內的任何投資活動。
隨著規則 3210 的採用,投資行業的環境發生了變化,當涉及到在您可能受僱或註冊的金融機構以外的金融機構新開立的賬戶中申報個人利益時。
新規則下的要求
該規則取代了由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 執行的規則 3050,以及紐約證券交易所管理的類似規則。以前的規則是指為關聯人或由關聯人進行的交易,而新規則是對現有政策的擴展。
新規則側重於與其他經紀自營公司的外部賬戶。它要求所有持牌員工申報在其他金融機構持有的投資賬戶。根據新規則,顧問和經紀人還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雇主他們打算開設一個新賬戶,併申報他們擁有財務或實益權益的所有賬戶。
如果所有員工希望在進行證券交易的任何其他金融機構開設或維持投資賬戶,現在必須聲明其意圖並獲得雇主的事先書面同意。如果員工對開立和維護賬戶有實益利益,也必須這樣做。
顧問和經紀人還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雇主有關人員在其雇主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任何賬戶。
員工必須就自己的賬戶或其他機構相關個人擁有的賬戶獲得雇主的書面同意。
規則 3210 對顧問和經紀人意味著什麼?
根據現有的 FINRA 規則 3110,新規則與標準交易審查和調查實踐結合使用。FINRA 成員公司已經負責管理其業務中的利益衝突,並根據現有的 FINRA 規則維持對賬戶的監督。
會員公司可以隨時要求員工提供賬戶文件的副本,例如交易確認和賬戶報表。因此,顧問和經紀人應保留所有賬戶信息和交易的記錄。
受新規則管轄的不僅是新設立的賬戶。如果員工擁有現有賬戶並成為成員公司的新員工,他們將被要求申報此類賬戶。在受僱於 FINRA 成員公司的 30 個日曆日內,員工必須獲得雇主的書面同意才能維護賬戶。 新員工還必須通知持有賬戶的金融機構他們的新協會並在成員公司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