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机构收购(IBO)?
机构收购 (IBO) 是指私募股权或风险投资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收购一家公司的控股权。收购可以是上市公司的“私有化”交易,也可以是直接销售的私人收购。机构收购与管理层收购(MBO) 相反,管理层收购是指企业的现任管理层收购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摘要
- 机构收购(IBO)是指私募股权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取得某公司的控股权。
- 在现任业主的支持下,IBO 可能会表现得很友好,但在现任管理层反对时,IBO 可能会表现得很敌对。
- 使用高程度财务杠杆的 IBO 被称为杠杆收购 (LBO)。
- 机构买家通常专注于特定行业并以优先的交易规模为目标。
- 这些买家还会设定一个时间范围,通常是五到七年,以及交易的计划投资回报门槛。
机构收购 (IBO) 的运作方式
机构收购 (IBO) 可能在现有公司所有者的合作下进行,但如果在现有管理层反对的情况下发起和完成,则可能会产生敌意。机构买家可能会决定在收购后保留现有公司管理层。然而,买家通常更愿意聘请新的经理,有时会给他们公司股份。一般来说,如果私募股权公司参与收购,它将负责构建和退出交易,以及聘请经理。
机构买家通常专注于特定行业,并瞄准优先交易规模。拥有未使用的债务能力、表现不佳但现金流仍然强劲、现金流稳定且资本支出要求较低的公司是有吸引力的收购目标。
通常,收购方会通过出售给战略买家(例如行业竞争对手)或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 来出售其在公司的股份。机构买家会设定一个时间范围,通常是五到七年,并设定交易的投资回报目标。
IBO 与杠杆收购 (LBO)
当机构收购涉及高程度的财务杠杆时,它们被称为杠杆收购(LBO),这意味着它们主要通过借入资金进行。
杠杆率(以收购的债务与 EBITDA 比率衡量)可达到 4 至 7 倍。如果新东家在支付价格方面不严谨,或者无法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成本来实现计划中的业务改进,以偿还为交易融资而承担的债务,杠杆收购的高杠杆率会增加交易失败甚至破产的风险。
杠杆收购市场在 1980 年代末达到顶峰,当时有数百笔交易完成。1988 年 KKR收购 RJR Nabisco 的交易非常有名,这笔交易耗资 250 亿美元,其中近 90% 的交易成本是借来的。这是当时最大的杠杆收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