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賣空規則?
賣空規則是 1938 年至 2007 年間實施的一項交易法規,限制在股票市場價格下跌時賣空股票。
重點摘要
- 1938 年至 2007 年間,市場參與者不能在股票下跌時做空股票。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於 2007 年取消了這一禁令,允許在任何價格變動時進行賣空。
- 2010 年,SEC 採用了另類上漲規則,即在股票下跌 10% 或更多時禁止賣空。
瞭解賣空規則
根據賣空規則,賣空只能以高於最近交易的價格進行,即股價上漲。除了有限的例外,該規則禁止在股價下跌時做空交易。該規則也被稱爲uptick 規則、“plus tick 規則”和 tick-test 規則。
1934 年的《證券交易法》授權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監管證券賣空行爲,並於 1938 年限制了在低迷市場中的賣空行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 2007 年取消了這一規則,允許在市場上的任何價格變動(無論是上漲還是下跌)發生賣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
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10 年採用了另類上漲規則,當證券價格較前一天收盤價下跌 10% 或更多時觸發該規則。當規則生效時,如果價格高於當前最佳出價,則允許賣空。替代上漲規則通常適用於所有證券,並在當天剩餘時間和下一個交易時段保持有效。
賣空規則的歷史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大蕭條期間採用了賣空規則,以應對股東集中資金和賣空股票的普遍做法,希望其他股東迅速恐慌性拋售。然後,合謀的股東可以以較低的價格購買更多的證券,但他們這樣做的方式是在短期內進一步壓低股票的價值,並減少前股東的財富。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始研究在 2000 年代初期主要證券交易所十進制化後取消賣空規則的可能性。因爲隨着從分數的變化,刻度變化的幅度正在縮小,而美國股市變得更加穩定,感覺這個限制已經沒有必要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03 年至 2004 年期間進行了一項股票試點計劃,以查看取消賣空規則是否會產生任何負面影響。 2007 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審查了結果並得出結論,取消賣空限制不會“對市場質量或流動性產生有害影響”。
圍繞結束賣空規則的爭議
賣空規則的放棄遭到了相當多的審查和爭議,尤其是因爲它在2007-2008 年金融危機之前不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放了可能恢復賣空規則的公衆評論和審查。
如前所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10 年採用了替代上漲規則,限制在下跌 10% 或更多時賣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