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二级和三级 ADR 有何不同?
共同基金和交易所交易基金为美国投资者提供了通过外国证券实现投资组合多元化的机会,也是投资者获得全球投资的最常见方式。然而,对于喜欢购买外国公司个股的人来说,他们的选择可能有限。
虽然一些外国公司获准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很少有公司能满足证券法规的严格要求或支付双重上市费用。对于希望绕过在海外交易所购买外国公司股票的昂贵障碍的美国投资者来说,一种替代方法是投资美国存托凭证(ADR)。
了解一级、二级和三级 ADR
ADR 是一种代表外国公司股票的凭证,这些股票存放在美国境内的银行,以美元计价。大多数是保荐 ADR ,这意味着外国公司参与为美国投资者创造投资。
重点摘要
- ADR 是一种代表美国境内银行持有的外国公司股票的证书,以美元计价。
- 大多数 ADR 都是有赞助的,这意味着外国公司参与为美国投资者创造投资。
- 被列为一级发行的保荐 ADR 需要的合规和监管监督最少
- 发行二级 ADR 的外国公司必须满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规定的所有注册和报告要求。
- 三级 ADR 与二级 ADR 的发行类似,但发行三级 ADR 的外国公司也可以通过在美国境内公开发行 ADR 来筹集资金。
ADR 可以以一比一的形式代表基础股票,也可以代表一股股票的一小部分或多股股票。美国 ADR 与本国股票的比率由存管银行设定为对投资者有吸引力的值。虽然存在无赞助的 ADR ,但数量很少。
ADR 以 I 级、II 级或 III 级发行形式向投资者发售。每种 ADR 类别均符合不同的监管标准,并通过不同的渠道向投资者发售。
一级 ADR
被列为一级发行的保荐 ADR 所需的合规和监管监督最少,投资由希望发行股票的外国公司发起。必须提交F-6 注册声明以满足一级 ADR 发行的要求,但该公司可免于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SEC ) 的全面报告要求。
根据一级计划发行的 ADR 由外国公司及其选定的单一存管银行控制。由于监管力度最小且无需报告,一级 ADR 发行仅在场外交易市场交易。
二级 ADR
发行二级 ADR 的外国公司必须履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的所有注册和报告要求。这包括提交公司的 F-6 注册声明、 SEC 表格 20-F以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GAAP) 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还必须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要求进行会计和财务披露,以及其他报告标准。二级 ADR 可以在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例如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二级 ADR 为发行的外国公司提供了在美国更大的曝光率,而无需完成公开发行。
三级 ADR
三级 ADR 在报告要求和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方面与二级 ADR 类似。但是,发行三级 ADR 的外国公司也可以通过在美国境内公开发行ADR 来筹集资金。此额外步骤要求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F-1 表格,以正确注册公开发行。